各有關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關于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決定實施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現向社會公開征選活動合作平臺企業,有關事項如下:
一、服務內容
結合清遠市實際,在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發放過程中,平臺企業需按照活動方案要求,提供以舊換新補貼申領、發放的技術服務和總體活動運營和宣傳服務。具體如下:
(一)對消費者資格進行審核。核驗消費者信息,通過后臺系統將消費者身份證號、手機號、發票信息等信息與參與活動條件進行比對,確定消費者是否滿足申領補貼的資格條件。
(二)對報名商戶開展培訓。按照活動上線時間要求,完成報名商戶的平臺應用培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戶工作人員活動培訓及答疑、宣傳物料到店等),確保活動有序開展。
(三)建立資金支付管理系統和臺賬。負責制定以舊換新補貼發放應急預案,開發補貼申領、發放服務平臺,動態監控和報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使用進展情況,建立資金使用明細臺賬,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四)開展風險監測。負責加強以舊換新補貼發放風險監測,完善風險管控機制。防范和阻止外掛軟件虛構信息申領補貼、補貼套現等不法行為發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跡象,應當及時報告、有效處理,保障資金安全。
(五)組織開展政策宣傳推廣。投入一定資源對本次活動進行宣傳,包括但不限于商戶端宣傳、戶外宣傳、社交新媒體宣傳等,提高知曉率和參與度。開展活動的前期預熱宣傳、活動中線上線下全方位宣傳。
(六)受理咨詢和投訴。負責應對相關輿情,安排專門客服團隊負責商戶及消費者對以舊換新補貼咨詢、投訴的受理、答復和解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確保發放工作平穩有序。
(七)主動接受政府部門監督管理。及時提供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發放相關情況,按日報送活動動態數據,定期進行每輪活動小結,活動結束后將全過程文件整理、存檔,整體移交相關部門存檔。配合相關財政檢查、審計、績效評價等監管工作。
(八)其他保障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正常發放的工作。
二、服務時間
2024年9月1日-2025年1月31日, 具體服務時間以2024年清遠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實施周期時間為準。
三、資格條件
1.依法登記設立,具有國家金融主管或監管部門許可的銀行卡清算、銀行卡業務或支付結算等資質(具備有效期內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或《銀行卡清算許可證》等相關資質)。
2.在與政府合作開展補貼等類似活動中有良好的口碑,近兩年在消費券發放等類似活動中未發生重大資金安全風險和隱患。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
3.具備較強的技術保障、資金保障和風險管控能力,能夠按照相關要求,實現通過微信、云閃付等平臺端開放以舊換新補貼申領渠道的技術能力,做好以舊換新補貼的申領、發放等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風險,保障資金安全。
4.具有穩定的專業人員團隊,可配合進行活動商戶培訓、宣傳等工作,能夠及時受理以舊換新補貼相關的咨詢、投訴等問題。
5.擁有成熟的客戶咨詢投訴處理機制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有穩定高效的本地專業團隊能夠多渠道及時解答消費者咨詢,解決政府補貼發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咨詢及投訴。
6.擁有成熟的系統保障技術,擁有保障資金安全、防范資金套取、保障系統交易順暢、保障后臺數據真實完備等風險管控能力。
7.能夠高效對接國家、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合作平臺,及時匯總報送電動自行車補貼申請、發放等相關數據。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
(二)報名材料:按照上述“服務要求及資格條件”中明確的內容,提供相關印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平臺簡介、用戶數量、經營情況、以往參與消費補貼發放等類似的活動情況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紙質申報材料一式2份,按照材料要求順序,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需留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材料為復印件的,要求復印文字和圖案清晰,復印件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三)報名地址: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自愿申報,請于2024年9月23日17時前將報名材料報送至清遠市商務局貿易管理科(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7號機關辦公大樓4號樓七樓7013室,電話:0763-3363854)。電子版材料請同步發送至郵箱:qyswj@gdqy.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選安排
市商務局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程序開展評審比選,擇優選擇實施方案成熟完善且操作性強、資質齊全、服務質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企業作為2024年清遠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實施平臺企業。報名截止若只有1家企業報名,并滿足合作平臺條件,不再另外組織遴選。
清遠市商務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