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04號)文件要求,按照省統一部署,清遠市擬于2024年9至12月組織開展清遠市汽車置換更新第二階段活動,對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注冊登記的乘用車,并且在清遠市參與活動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乘用車新車的,向消費者發放一次性購車補貼(正式活動細則將于后期發布)。現擬在我市公開征選參加汽車置換更新第二階段活動的汽車乘用車新車銷售企業,具體事項如下:
一、企業申報條件
1.依法登記注冊,在清遠市從事乘用車新車銷售的企業,能開具清遠市《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對本企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責。
2.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企業管理運營規范,誠實守信。
3.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要多渠道多方式宣傳汽車置換更新活動,準確向消費者介紹所售商品對本補貼政策的適用情況,不得誤導、欺騙消費者,不得乘機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不得存在強制捆綁、搭售等行為。
4.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要簽訂承諾書,承諾購買人證件信息、置換更新臺賬等信息真實性,保證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不弄虛作假。
以上條件須同時滿足。
二、申報材料
活動公開征集企業報名,企業聯系屬地商務主管部門提供報名表(附件1)及資料,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對報名參加置換更新的申請企業,分批進行審核后向市商務局報備,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將在市商務局官網及相關媒體上統一對外發布。報名需提交以下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須標注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版材料:
1.報名申請(說明企業的基本情況、2024年上半年銷售數據、自評符合報名條件情況、汽車置換更新活動宣傳計劃、企業配套活動的優惠政策、預計銷售成效等)。
2.“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3.企業報名表、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活動參與企業誠信承諾書(附件2)。
三、其他事項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補助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嚴禁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發生,否則將追回或停止撥付補助資金。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其余未盡事項請咨詢市商務局市場科(0763-3363615)。
附件:1.企業報名表
2.活動參與企業誠信承諾書
清遠市商務局
2024年8月28日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電話:
清城區:0763-3939675
清新區:0763-5810433
英德市:0763-2222819
佛岡縣:0763-4281398
連南瑤族自治縣:0763-8660081
連州市:0763-6842892
陽山縣:0763-7801246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0763-873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