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做好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的申報、審核、入庫等工作,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貿函〔2024〕16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有關申報、管理使用等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對象
在我市注冊登記的企業(單位)。
二、支持時間
支持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進口的列入《廣東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25年版)(以下簡稱《目錄》)的產品及技術。
三、申報條件
(一)申請進口產品貼息的企業(單位),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貨物報關單》上的消費使用單位;申請進口技術貼息的企業(單位),應當是《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上的技術使用方。進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境內收貨人應當是在省內注冊登記的企業。進口產品不含舊品。
(二)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列入《目錄》中的產品和技術,并符合相關參數等條件要求,同時在支持時間內完成結關和執行合同(技術進口,需取得銀行出具的付匯憑證)。進口時間以海關結關時間為準。
(三)申請企業本次申報的進口產品及技術不得重復申報國家和省其他進口貼息項目。
(四)技術進口合同中不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31號)規定的條款。
(五)符合以上申報條件的進口產品及技術總額不低于400萬美元。
四、申報材料
(一)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進口貼息項目申請表和申請報告,申請報告中應說明企業(單位)基本情況、進口項目的用途及預計可產生的效益、項目的績效目標、本企業(單位)近三年有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引進技術的還應說明是否從關聯企業引進,企業更名的應說明情況并附證明材料。
(二)企業(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進口貼息項目表。
(四)進口產品訂貨合同或技術進口合同(復印件),對于有參數要求的產品,提供的合同中應列明與《目錄》對應的產品參數信息。
(五)進口產品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及與其對應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復印件,免增值稅項目應提供海關證明文件)。
(六)進口技術的,需提供《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及銀行出具的注明技術進口合同號的付匯憑證(復印件)。技術使用單位與付匯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雙方代理合同。技術進口額是指通過轉讓、許可、委托開發、合作開發、技術咨詢等方式自非關聯企業引進《目錄》內技術所支付的技術費金額(不含設備、培訓、調試、差旅等費用,不含以年度銷售額、利潤等為基數按比例支付的技術引進費)。付匯憑證上請注明技術引進合同號、技術名稱和符合貼息條件的付匯金額。
(七)進口“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項下的設備,需提供《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含進口設備清單,復印件)、《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復印件,如屬零關稅進口產品,應提供相關說明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及與其對應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復印件,免予征收增值稅的產品應提供海關證明文件)。申報屬于“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項下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新產品開發設計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實驗基地建設”的,不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但需提交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對上述各類中心、實驗室等的相關認定文件。
(八)“信用廣東”平臺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
(九)商務主管部門評審過程中要求補充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單位)公章并按本通知要求材料順序裝訂成冊(如下圖)。
五、貼息標準
(一)貼息本金。符合規定條件的產品或技術進口金額乘以人民幣匯率計算。申請項目匯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24年6月30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計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貨物報關單》或《付匯憑證》以非美元計價的,應將進口額折算成美元(金額折算率參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2024年6月30日《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址:http://www.safe.gov.cn)。
(二)貼息率。按照不超過人民銀行公布的2024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幣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
(三)貼息金額。按照貼息本金乘以貼息率計算,每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六、資金申報管理有關要求
(一)資金申報要求
各申請企業(單位)在7月24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同時企業還需提供與紙質申報材料一致的PDF掃描件)報送至所屬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收取的企業紙質申報材料數量根據轄區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各地初審確認無誤后填寫《進口貼息項目入庫明細表》于7月26日前連同本地區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上報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存在問題而導致無法享受財政資助,由申請企業自行承擔。
(二)資金審核入庫及撥付
市商務局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嚴格核實項目申報條件及實施情況,采取委托專家評審論證、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集體研究審核等方式,確定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和支持金額,履行內部程序報批,納入項目庫并報省商務廳備案。待省預算下達后,結合前期入庫項目直接進行資金分配,將具體支持項目在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無異議或已明確異議處理意見的,報市政府批準。市商務局按照市政府批復意見下達項目分配計劃,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預算級次及國庫管理規定辦理預算下達和資金撥付手續。
(三)專項資金監督檢查
企業對申報項目及材料真實性等負責,市商務局規范專項資金管理,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配合市商務局做好項目績效自評工作,并自覺接受對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項目資金要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挪用專項資金,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1.《廣東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25年版)
2.進口貼息項目申請表
3.進口貼息項目表
4.進口貼息項目入庫明細表
5.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清遠市商務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