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的要求,結合有關工作實際,我局擬對《清遠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廢止。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和建議(單位提出意見的請加蓋單位公章,公民提出意見的由本人簽名):
1.信函請寄:清遠市人民二路7號機關辦公大樓4號樓7013室;
2.電子郵箱:qyswj@gdqy.gov.cn;
聯系人:陳燕華,聯系電話:0763-3365411。
附件:1.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清府辦〔2020〕5號)
2.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清遠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暫行辦法》延長有效期的通知(清府辦〔2022〕40號)
清遠市商務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