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受廣東省商務廳委托,清遠市商務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拍賣管理辦法》要求,對清遠市2023年12月31日前經批準取得從事拍賣業務許可、納入統計管理的19家企業進行年度核查,現將核查情況及處理意見予以公示:
經核查,18家企業參加年度核查,符合拍賣企業年度核查要求,列為合格企業;1家企業未按要求申報年度核查。
公示期從2024年3月25日-3月31日止。如有意見請以書面形式向清遠市商務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問題的,或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或逾期提供證明材料的,將不予受理。
聯系單位:清遠市商務局貿易管理科
聯系電話:0763-3365411
附件:1、2023年度核查合格企業名單(18家)
2、2023年度未申報核查企業名單(1家)
清遠市商務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