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各醫療機構:
為落實《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國衛醫發〔2020〕3號)和《關于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389號)精神,根據《關于印發2020年廣東省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醫函〔2020〕102號)和《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征集有意愿回收輸液瓶(袋)企業名單的通知》(粵商務管函〔2020〕100號)要求,結合我市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意愿回收醫療使用廢棄的輸液瓶(袋)申報情況,現將我市目前收集并向省商務廳推薦的有意愿回收輸液瓶(袋)的企業名單第一批公示(見附件)。
附件:清遠市輸液瓶(袋)回收企業名單(第一批)
清遠市商務局
清遠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清遠市輸液瓶(袋)回收企業名單
(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