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
根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工作要求,現將《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商務部通知并開展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貿函〔2020〕172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轄區內企業的組織申報工作,并通知企業將紙質版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相關復印件材料的原件需同時提供,現場核對無誤后退回)及電子版申報材料于7月17日前報送至我局對外貿易科(電子版材料發送至501889667@qq.com),逾期不予受理和補正材料。
附件:1.《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商務部通知并開展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貿函〔2020〕172號);
2.2020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指南;
3.2020年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申報指南2個附表;
4.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6年版)
清遠市商務局
2020年6月28日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對外貿易科,魏薇,0763-336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