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BG2019046
清商務〔2019〕108號
關于印發《清遠市關于對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
市有關單位,中央和省駐清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28部委聯合簽署的《關于對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工作要求,現將《清遠市關于對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關于印發《清遠市關于對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
附件2:關于《清遠市關于對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