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24 | X2GD202109280141 | 舉報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建設運營BOT商“連州市連潔環保有限公司”。1、違規取得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BOT特許經營權;2、連州市連潔環保有限公司目前不按照環保“三同時”的規定運行經驗收后的垃圾滲濾液污水處理設施,而使用未經任何環保手續的膜處理設備,存在偷排及污染地下水嫌疑。 | 連州市 | 土壤 | 1.經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建設項目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特許經營權方式進行項目運作。該項目分別于2013年7月9日、2013年8月19日兩次掛網招標,但截至開標前均只有1家公司遞交投標文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導致流標。2013年10月31日至6日發布第3次招標公告,沒有公司報名,導致流標。 鑒于上述情況,為更好地吸引投資商前來參與投標,項目單位對原招標文件中的招標事項進行相應的修改。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連州市市政建設管理局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招標公告,廣州眾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市天河區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深圳潤德環保投資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參與投標。經比選,綜合評分排名第一位的廣州眾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建設項目特許經營權(BOT)的中標單位。 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以及實際工作的需要,2014年4月10日,廣州眾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連州市注冊成立連州市連潔環保有限公司作為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建設項目管理公司,并授權連州市連潔環保有限公司與連州市市政建設管理局于2014年5月19日簽訂了《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建設項目特許經營權協議》。 2.經核查,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一期庫容128.864萬立方米,已填埋量約50萬立方米,滲濾液日均產生量約65噸,滲濾液處理工藝為“生物處理-生物濾池,深度處理-反滲透等膜分離法”,實際日處理滲濾液約90噸,滲濾液調節池有效容積2.5萬立方米,目前滲濾液積存量約1.6萬立方米。 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2015年投入運行后,污染治理設施同步投入運行使用,但滲濾液處理設施的生化系統處理工藝不穩定。2016年9月、2017年8月29日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兩次超標準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被原連州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根據2017年8月30日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維穩工作協調會的有關要求,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自2017年8月31日立即停止直接排放廢水污染物,停止排放期間,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繼續運行調試,同時將存量滲濾液轉運處理并確保垃圾場滲濾液存量不多于20000立方米。 由于滲濾液長期積存,滲濾液調節池容量不足,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為處理積存滲濾液,連州市連潔環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啟動應對措施,主要措施為:1、增加建設5000立方米滲濾液調節池,緩解滲濾液調節池的貯存壓力;2、將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濾液處理站處理后產生的廢水轉運至連州市廣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行二次處理后再排放;3、實施滲濾液處理工藝改造工程,在原處理工藝的基礎上增加多介質過濾器和RO系統。2019年2月,5000立方米滲濾液調節池完成擴建,2019年3月底,多介質過濾器和RO系統完成設備安裝并調試運行。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30日,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共計轉運16741噸滲濾液處理后廢水到連州市廣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行二次處理。 2019年5月22日,連州市連潔環保有限公司完成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項目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設施自主驗收,經自主驗收的配套設施當中包括環評報告書中原有的配套治理設施以及擴建的滲濾液調節池和增加的一套處理能力為10t/h的反滲透處理設備。2020年12月,根據垃圾滲濾液處理工藝的實際情況,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項目一期工程將自建廢水處理站的工藝調整為“生物處理-生物濾池,深度處理-反滲透等膜分離法”。 根據2021年以來有關監督性監測報告結果顯示,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排水井(地下水)2021年3月11日總硬度(490mg/L)以及2021年7月20日總硬度(764mg/L)、硫酸鹽(452mg/L)、溶解性總固體(1380mg/L)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評價標準,其他常規監測項目無異常。排水井(地下水)暫未發現與生活垃圾滲濾液高濃度有機污水特征相關的污染因子(如化學需氧量、氨氮、色度)超標的現象。2021年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連州分局共對連州市連潔環保有限公司開展檢查共計9次,暫未發現企業偷排廢水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為切實解決連州市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2021年9月18日,連州市住建局開展連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場一場一策工作方案編制工作,全面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管理水平,解決龍頭山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及積存量大問題;2021年10月3日完成反滲透應急處理設備的安裝,每天增加150噸的滲濾液處理量,加快處理龍頭山垃圾衛生填埋場積存滲濾液;2021年10月1日,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連州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龍頭山垃圾填埋場開展檢測,進一步調查地下水受污染的情況,有關監測結果待出。 | 未辦結 | / |
49 | X2GD202109280103 | 清遠市清新區禾云鎮下逕村委會曹沖村村民反映:垃圾處理設施不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在路邊,溪邊或者進行焚燒。 | 清新區 | 土壤 | 曹沖村是清遠市清新區禾云鎮下逕村委會設立的村民小組,該村戶籍人口共18戶96人,常住住戶共8戶約18人,大部分村民外遷居住與務工。經現場調查,曹沖村未規劃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點,存在垃圾處理設施不完善的問題。曹沖村村尾路邊、溪邊可見一堆垃圾,是該村村民長期棄置垃圾而形成,主要包括該村生活垃圾及村民建房的少量廢棄建筑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是破瓷片及廢磚頭、廢棄混凝土等。現場沒有發現垃圾焚燒的痕跡。 | 部分屬實 | 一是即時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9月30日下午,禾云鎮政府組織對積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進行清理,當前,已清理完畢。 二是加強宣傳和警示。9月30日在走訪群眾過程中,工作小組廣泛向村民進行宣傳教育,并由禾云鎮政府于10月2日在該村的小溪路邊處設立“嚴禁向河道亂倒垃圾”的警示牌。 三是設置生活垃圾收集點。9月30日,工作小組現場聽取村民的意見,與村民協商生活垃圾收集點的設置方式,村民同意在村邊設置生活垃圾收集點。禾云鎮政府于10月2日為該村配備3個生活垃圾桶,并安排人員及時進行清運。 | 已辦結 | / |
52 | X2GD202109280119 | 清遠市陽山縣陽城鎮思賢路、光明路一帶的大排檔,有桂伯燒烤檔、大富蠔美食、逍遙自在燒烤、潮興砂鍋粥以及南陽中學斜對面的夜宵檔,都是露天燒烤、占道經營、環境惡劣,廢水亂倒,污水橫流,廚余垃圾亂扔,滋生鼠蟲。 | 陽山縣 | 大氣 | 經現場核查,桂伯燒烤檔、大富蠔美食店、燒遙自在小食店、城南潮興砂鍋粥店經營的過程中會將餐桌、餐椅擺出路面,存在占道經營的情況,其中桂伯燒烤檔、大富蠔美食店、燒遙自在小食店經營場所周邊的路面上油污較多,經營產生的清洗水、廚余垃圾存在未全部有效收集、部分灑漏在地面的情況;陽城鎮老朋友美食店在陽山縣城南正利洗車場場地內進行經營,但經營過程中燒烤爐油煙未進行收集處理。上述場所周邊已設置生活垃圾桶用于收集周邊住戶、商戶的生產垃圾,但仍發現存在生活垃圾、廚余垃圾亂扔亂放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陽山縣有關部門要求上述餐飲店對存在的問題立行立改,責令立即停止占道經營的行為,現場查扣了占道經營的桌椅、折疊雨棚和燒烤爐,并對露天燒烤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整改工作小組現場要求有關餐飲企業、有關部門切實抓好環衛保潔工作,確保存在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餐飲企業必須將產生的垃圾清掃、清理打包好后,放置到指定的垃圾收集點位,由環衛工人定點清收;清洗水等經預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內。二是環衛服務公司加強有關路段垃圾清掃收集、保潔及清洗等工作。三是加強環衛保潔監管和環境衛生宣傳教育工作,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全面巡查,為群眾提供一個優良的衛生環境。 | 未辦結 | / |
55 | X2GD202109280118 | 清遠市英德市英城鎮矮山坪村村民反映,觀音山北江河邊堆放了大量垃圾、淤泥沒有人處理,影響民生飲用水源。 | 英德市 | 土壤,水 | 2021年9月30日,英德市相關職能部門到英城街道觀音山現場檢查。經現場核查,未發現觀音山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但在觀音山旁邊西牛山腳東北方向,靠近北江河邊處發現堆放有約1000噸的淤泥(實際為機制砂尾泥),堆放人是莫某。 | 部分屬實 | 已現場責令當事人莫某立即清理該處所堆放的淤泥。2021年10月2日,經現場復查,堆放的淤泥已清理完畢。 2021年9月30日,英德市疾控中心對矮山坪村委村民的飲用水進行采樣檢測,檢測結果待出;英德市環境監測站對北江觀音山斷面水質進行采樣監測,監測報告數據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Ⅲ類標準為評價標準,北江觀音山斷檢測數據均符合標準。 | 未辦結 | / |
95 | X2GD202109280059 | 石角、興仁鎮樂排河沿河建起來很多廠房,很多都是沒有任何手續的。樂排河河邊有好多工廠工業污水、農莊污水直接流到河里,石角鎮東江橋旁有無名酸洗電鍍工廠污水直接排到周邊魚塘,水質黑臭。廢氣臭氣熏天,嚴重影響村民生活。周邊農田、魚塘、養雞養鴨用水都是從用樂排河水的。 | 清城區 | 水 | 1.2021年8月以來,石角鎮對樂排河流域工業企業(場所)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累計排查出“散亂污”場所71家,其中清理取締類36家,整治提升類35家,當前已完成清理整治。 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日,清城區組織對樂排河沿線進行排查,暫未發現樂排河沿線存在無任何手續的“散亂污”場所。樂排河沿線現有31家工業企業,涉及行業包括廢舊五金拆解、塑料薄膜加工、耐高溫毛氈生產等,均已辦理相關環保手續。 2.樂排河沿線有生產廢水產生的工業企業共有19家,其生產廢水或生活污水去向主要包括:一是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入樂排河,二是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三是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通過市政管網進入樂排河污水處理廠處理。 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日,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城分局組織執法人員對樂排河沿線11家涉水企業進行巡查,發現清遠市匯鴻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污水收集池存在部分污水溢流的問題。同時,清城區組織對正常開工的5家涉水企業進行采樣檢測。目前,已出具3家企業的檢測結果,檢測結果顯示,清遠市和興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化學需氧量指標、清遠市營富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和清遠市匯鴻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氨氮指標超過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剩余2家企業廢水檢測結果待出。 2021年10月1日至2日,經石角鎮政府巡查,暫未發現有農莊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樂排河水體的現象。 3.經排查,投訴反映的“無名酸洗電鍍工廠”實為清遠市清城區石角鎮新華鴻金屬制品廠(以下簡稱“新華鴻制品廠”),該廠主要產品為鋁型材。2021年9月30日,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城分局、石角鎮政府對新華鴻制品廠進行檢查,檢查期間新華鴻制品廠未生產。據工廠反映,因原料價格及限電因素影響,近期未進行生產。新華鴻制品廠附近有約35畝魚塘,魚塘內水體無黑臭現象,魚苗養殖情況未見異常。現場暫未發現該廠有污水直接排到周邊魚塘的情況。 經核實,2019年以來,清城區相關職能部門共收到5宗關于新華鴻制品廠臭味擾民的投訴,已按要求進行調處并答復群眾。2021年10月2日,石角鎮政府組織對新華鴻制品廠周邊村莊12戶村民進行走訪,周邊村民表示今年未出現新華鴻制品廠臭味影響生活的情況。 4.經核查,石角鎮樂排河沿岸周邊農田、魚塘、養雞場、養鴨場少部分存在使用樂排河水的情況。9月30日,清城區環境監測站對樂排河興仁橋斷面(清遠-廣州交界斷面)水質進行采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樂排河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V類標準,同時滿足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可用作農業灌溉。 | 部分屬實 | 一是針對清遠市匯鴻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存在污水溢流的問題,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城分局于2021年10月1日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該公司立即進行整改。 二是針對檢測結果存在異常的企業,由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城分局開展進一步調查處理。 三是2019年以來,清城區對樂排河進行了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加強工業企業巡查、截污管網建設、入河排污口整治、取締禁養區養殖場和河道清淤等方式推進整治工作,其中,水利部門新建石角鎮墟鎮范圍污水管道7.5公里,新建樂排河沿河截污管網6.25公里,新建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10座;農業部門及石角鎮政府對樂排河流域100米禁養區范圍內的66間養殖場進行了清理,對100至500米范圍內的53間養殖場進行了關停、清拆或升級改造等工作;生態環境部門累計對流域內21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查處,并聯合花都區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3次;石角鎮政府累計對樂排河6條支流清淤31136.8立方米。 | 未辦結 | / |
(清遠市第33批)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來源:本網訪問量:-發布時間:202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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