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有關文件精神,現對我局已通過面試、體檢的1名擬聘用政府購買服務人員潘嘉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1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向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反映,電話:0763-3362467。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