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工信〔2019〕213號
關于公布2019年清遠市第一批應開展
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
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各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清遠市“十三五”綠色清潔生產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清經信〔2016〕262號)的工作部署,2019年我市須完成35家有色金屬、電解鋁、原料藥制造、化工、農副產品加工、農藥、造船等重點領域、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及驗收工作。經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各分局對轄區企業進行摸底上報,最終形成2019年清遠市第一批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請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各分局督促轄區內相關企業按要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納入2019年清遠市第一批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內的企業,如無特殊原因拒絕、拖延或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工作,或在清潔生產審核工作中弄虛作假,或不報告、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由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各分局依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規定予以處罰。逾期不開展審核驗收的企業,滾動納入下一輪強制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
清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