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依據《廣東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辦法》(粵環發〔2021〕6號)及《清遠市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服務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清環〔2023〕70號),我局組織制定了《清遠市2024年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名單(第一批)》,列入名單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共21家,現予印發。
列入清遠市2024年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名單的單位應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要求,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為持續改善清遠市生態環境質量做出正面示范效應。
特此通知。
附件:清遠市2024年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名單(第一批) .xlsx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