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專項工作聘員使用管理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20]42號)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決定招錄專項工作聘員2名(詳見招聘崗位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性格開朗,善于溝通,有進取精神,勇于開拓創新;
(三)身體健康,相貌端莊,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四)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7日至2004年10月17日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文字表達和語言表述能力,知識面廣,綜合素質高,熟悉電腦操作,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接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近兩年在公開招錄(聘)考試或者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與方法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8:30-17:30;
2、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網上報名方式,電子郵箱為:qy3372278@126.com,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人員需按照招聘公告規定的條件和時間將報名資料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郵件主題為“崗位及代碼+姓名”;
(二)報名資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電子照片(上傳報名用)和紙質照片2張(準考證用);
2、《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招聘專項工作聘員報名表》(附件,A4紙雙面打印);
3、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等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試
1、考試形式:
(1)其中一個崗位報名人數超過20人,本次考試采取筆試(50%)+面試(50%)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面試對象,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面試環節。如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未達到1:3比例時,則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兩個崗位報名人數均不超過20人,本次考試采取面試(100%)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2)筆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者公共基礎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面試內容主要測評應聘者是否具備執業要求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2、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審核
1、審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進入面試的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參加資格審核或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考生請帶上《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招聘專項工作聘員報名表》(雙面打印),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等原件和復印件。經初步審核,符合聘用條件者參加面試。
4、應聘人員所填寫和提交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體檢
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應按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如果出現體檢不合格情況,則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進行政審,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
(七)公示
根據考生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我局黨組研究確定擬招聘人選后,在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聘用待遇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我局聘員實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業編制身份。工資待遇參照《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專項工作聘員薪酬管理方案(暫行)》執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須注冊“粵康碼”,并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
(二)所有考生考試前非必要不參加聚集性活動。本省考生考試前7天內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廣東和清遠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時間,落實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
考試前7天內有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兩檢后方可參加考試。
注:①全國疫情風險等級查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三)正常參加考試:粵康碼為綠碼,有考試前(以考試時間為準,下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紙質同等效力,下同),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正處于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的考生;
2.考試前7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
3.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5.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五)考生參加考試時須現場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提前自行下載打印并簽名。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護,遵從現場防疫安排,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考試過程中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應立即向工作人員報告,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六)考生不配合現場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我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我局網站發布公告。
五、其他事項
1、專業報考要求參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和《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需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國外學歷成績單需要提供翻譯機構出具的成績單翻譯件)、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個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實際情況在考試合格者中按成績由高到低進行等額遞補。
3、各崗位考試成績保留一年,自公開招聘后一年內聘員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以按照原批次報考原崗位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考生。
六、聯系地址及電話
清遠市新城區鹿鳴路清遠大廈809室,聯系電話:0763-3362467,傳真:0763-3372278。
本公告由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附件:1、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招聘專項工作聘員報名表
2、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