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清潔生產審核及驗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7〕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經相關部門對轄區內企業進行摸底上報,形成2022年清遠市第二批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詳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清潔生產審核及驗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7〕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經相關部門對轄區內企業進行摸底上報,形成2022年清遠市第二批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詳見附件),現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