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風險評估分析事項:《清遠市鄉鎮及鄉鎮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
《清遠市鄉鎮及鄉鎮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征求意見稿)詳見清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zyrhbw.com/hdjlpt/yjzj/answer/3247)
二、實施單位及聯系方式:
實施單位: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單位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鹿鳴路清遠大廈(郵政編碼:511500)
聯系人:莊先生電話/傳真:0763-3375717郵箱:qyhb3375717@126.com
三、風險評估單位及聯系方式
評估單位:清遠市清環環保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鹿鳴路八號之9水務局大廈
聯系人:梁工電話:0763-3660549郵箱:qhhb1230@163.com
四、《清遠市鄉鎮及鄉鎮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摘要
按照《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水利廳轉發關于推進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粵環函〔2019〕1111號)中的要求,各地應于2020年4月底前,以日供水在1000噸以上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簡稱“千噸萬人”)的飲用水水源地地區為重點,全面排查水源保護區內存在的環境問題,于2019年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深入開展問題綜合整治。2020年底前,飲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見效。主要任務包括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調整)、設立保護區邊界標志、合理規劃布局水源地、排查防范水源周邊環境風險、提升水源地水質監測預警能力、推進水源地周邊綜合整治6項。其中,“區劃”是開展清理整治工作的前提,對未劃定保護區的符合“千噸萬人”的水源地,應盡快按法定程序予以劃定。
根據清遠市目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現狀和水源保護區批復情況。需要劃分水源保護區的水源共18個,需要調整保護區的水源共1個。
五、風險評估調查主要方式
1、發布公告。向項目實施所在區域進行公告、公示。
2、實地走訪、問卷調查。深入走訪相關群眾及單位、發放問卷調查、開通熱線電話和電子信箱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
3、對各方意見進行匯總整理,形成風險評估報告。
六、公告說明
1、本次公眾意見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與評估單位聯系;
2、對擬實施事項有關風險的建議或意見,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之內向項目實施單位和風險評估單位提出。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