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范排污許可證后管理,提高企業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填報率和填報質量,日前,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新分局組織召開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培訓會,對清新區建筑陶瓷企業在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幫扶指導。
會上,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新分局向企業宣貫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與企業對日常工作普遍遇到的共性問題進行座談交流,就排污許可證后存在的問題以及排污許可管理臺賬、執行報告的編制等內容進行了系統的講解,針對部分企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現場答疑。
會議要求,各企業要提高認識,嚴格落實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強化“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責任意識,在生產過程中需加強環保設備設施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重點關注的環保設施設備運行情況,按時提交執行報告,做好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等相關工作,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接下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清新分局將繼續從企業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在排污許可事項辦理等多方面進行精準幫扶,指導企業做好環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