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把2019年清遠市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等工作任務落實到科室、直屬單位,將法治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定期報告》要求,現將我局2019年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堅持依法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我局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主動性,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環境問題,不斷改善環境治理。一是全力打贏藍天保衛戰。通過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移動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重點區域治理,截至11月30日,我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3.83,同比改善4.5%,改善率全省排名第3名,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1.3%,同比提升1.5個百分點,環境空氣質量全省排名為第17名,同比提升2名;6項大氣環境指標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和省考核目標。二是全力打好碧水攻堅戰。清遠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深入實施“水十條”等政策措施,全面完成縣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整改,大力推進英德滃江流域、清新漫水河流域、清城樂排河流域等重點河流整治,各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水環境質量排名全省第7,同比上升4位;河流綜合污染指數為4.33,較去年同期改善17.73%,綜合指數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7;15個國(省)考斷面,水質優良率為86.7%(13個),Ⅳ類占6.7%(1個,大燕河水車頭),劣V類占6.7%(1個,山塘水黃坎橋),其中4個國考斷面均達到Ⅱ類水質要求,11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100%達標。三是扎實推進土壤及固廢污染防治。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完成全市500個地塊基礎信息調查和風險篩查,初步確定了采樣調查地塊名單。持續推進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開展了13批次92家企事業單位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限期整改。開展清遠市典型固體廢物專項清查,已完成第一階段的五大行業典型企業典型固廢排查。清遠華僑工業園固體廢物綜合處理中心項目已建成投運,兩家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處置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已完成。規范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的管理,對38家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開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四是全力以赴推進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今年以來,我市先后15次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市政府專題會及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先后作出27次批示,對制定《整改方案》、飲用水源整治、扎實推進督察整改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先后34次深入現場檢查督導。我局共向全市調度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材料共8批次,完成第一批鎮級填埋場整治、縣級飲用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禁養區清理整治,穩步推進黑臭水體、河流整治等工作。全部辦結中央和省環保督察組交辦的586宗群眾舉報信訪案件,關停、取締企業81家,責令整改企業457家,處罰金額1077.5萬元。
2、積極做好“放管服”工作。一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簡政放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2019年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我局積極開展行政權力事項標準化建設工作,完成部門權責清單與網上辦理事項的銜接,明確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提交材料及表單內容要素,行政審批時限壓縮50%,嚴格按照承諾辦結時限要求辦理依申請事項,全面推行行政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2019年1至10月,全市生態環境部門(含委托)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599宗,備案1329宗。其中市級權限53宗;完成省生態環境廳審批權限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初審9宗;完成區域(行業)規劃環評審查4宗。簡政放權,結合實際工作,10月8日印發《清遠市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內部分工方案》(清環函〔2019〕668號),對于污染防治技術成熟,環境影響可控項目,按照屬地原則下放至各縣市區進行環評審批,便于企業“就近辦”。積極主動高效服務企業,目前已組織20場次共16個行業的國家排污許可證申領培訓及集中填報,完成137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證核發。
(二)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
1、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立法。為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護公眾身體健康,我局積極配合市人大編制完成了《清遠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市人大常委會已于2019年12月9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清遠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試行)》。為進一步全面落實我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制定印發了《清遠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試行)》,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要求,依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3、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要求,全年共對6個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對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制度。
4、強化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的部署,對我局2013-2014年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審查確定保留1件,廢止4件,宣布失效29件,并于2019年3月13日印發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11月28日印發了關于廢止《關于嚴格貫徹<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通知并已掛網公告;目前正在進行《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廢止流程。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制定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行政決策制度》《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6項行政決策制度,制定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重新審核、重新報批程序規定》等9項行政審批制度,規范環境行政決策程序,重大行政決策實行集體研究決定,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對當事人提出的行政處罰聽證要求及時辦理,截至目前共組織行政處罰聽證3次,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健全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制度。制定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核程序》等8項執法監督制度,落實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律師事務所為局法律顧問,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規范性文件制定等的法制審查。今年以來共完成6個規范性文件、40多宗涉嫌違法案件的法制審查,對合作協議/合同等也請法律顧問審核,確保合法合規。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一是深入推進落實機構改革。根據《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廣東省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清遠市機構改革方案》等機構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穩步有序推進機構改革各項工作,完成市級生態環境機構組建、掛牌、“三定”、人員轉隸、內設科室及人員調整;完成縣級生態環境局、監測站機構上收、人員劃轉等工作,在各縣(市、區)設立市生態環境分局并掛牌正式以新機構名義對外開展運作。二是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格按要求將行政執法中查處的污染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及時錄入“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報檢察機關備案,實行部門信息共享。同時,開展聯合打擊行動,2019年,我局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2宗。三是推進落實“雙隨機、一公開” 制度。對清遠市轄區內所有污染源(包括排污單位和建設項目)開展日常監管“雙隨機”按比例抽查,截止今年12月,市級共抽查重點污染源22家,一般污染源40家,目前發現環境違法問題2家。四是完善環境誠信建設制度。積極運用省廳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平臺對我市納入國家重點監管企業開展上年度環境信用評價,2018年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已在網站完成公示,共有2家紅牌、9家黃牌、50家藍牌、4家綠牌企業;2019年的評價工作正在進行中。為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與市發改局等部門共同制訂印發《生態環境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
2、完善行政執法程序。一是全面推行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制定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按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行政執法文字記錄合法規范,音像記錄得到普遍運用和嚴格歸檔,出臺了《清遠市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核實施細則》,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落實。將日常行政檢查與行政處罰的情況填報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數據采集系統進行公示。二是制定和完善局執法制度。制定了《清遠市環境監察現場執法規范》等8項行政執法制度,做到執法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時限明確,落實各執法機構崗位責任制。三是規范自由裁量標準。制定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規定(試行)》。
3、創新行政執法方式。一是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制定《清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9-2020年)》及其專項行動,開展多部門控煤、控源、控煙、控車、控塵、嚴管等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工作。開展了8部門的打擊稀土違規違法專項行動,開展14個部門的打擊整治“黑油站”專項行動。二是利用新平臺進行監管。開發“智慧環保”平臺,以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綜合利用為核心,以大數據、多網融合技術為手段,構建以環境質量為核心,各科室應用為重點,全方位、多層次、廣覆蓋的監管體系,提升環境管理精細化、高效化和智慧化水平。目前完成了移動執法端、污染源在線監控、水環境質量、大氣環境質量、一企一檔等相關工作內容,重點監管污染源安裝在線監控企業達173家。
4、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按照《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要求,梳理環境執法依據,明確環境執法職權并向社會公布。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制度,堅持開展環境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執法“大練兵”、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和監察綜合稽查,不斷提高全市環保部門行政執法水平。今年1-11月,我局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005人次,檢查企業289家(次),責令整改企業49家,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為40宗,已下達處罰決定書45份,處罰金額582.33多萬元。
(五)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實施《(中國共產黨章程)工作條例(試行)》,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局黨組切實履行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我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落實年度報告制度,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了2019年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今年3月,我局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報告了遠市2018年環境質量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認真執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及時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今年我局共承辦人大代表建議19件(其中省6件,市13件),主辦2件,市政協提案49份,已全部辦結,代表滿意率為100%。
2、嚴格實行政務公開制度。根據機構改革和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調整完成了信息公開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更新;3月份已按時發布局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上年度工作總結和本年工作計劃;2019年公開并共享行政處罰信息37條,193條行政許可信息在網上公示;依法妥善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務輿情回應處置,截至12月5日,收到14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全部辦理完畢,共接收輿情19單,已辦結16單,3單正在調查處理中。
3、健全行政機關內部監督機制。制定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黨建黨廉、行政審批、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執法監督等13單元94項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章可循,“一崗雙責”明確化、制度化、科學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開通了12369環保舉報云服務平臺、12345政府服務熱線、清遠市信訪業務管理系統、市長信箱、局長信箱或郵箱、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OA平臺這一系列投訴舉報渠道,方便群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成立市生態環境領域信訪矛盾化解攻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編制印發了2019年生態環境領域信訪矛盾化解攻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今年1-11月,全市共受理環境信訪案件4682件,其中來信107件、電子郵件938件、來電3517件,來訪119批208人次,信訪處理率為100%。
2、落實行政復議和應訴制度。2019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復議案件。2019年3月發生行政訴訟案件1宗,由局法制主管負責人出庭應訴,此案件現已辦結。
3、大力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加強環境執法管控,組織開展2019年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第一階段專項執法檢查、市區涉氣企業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日常監管“雙隨機”抽查、危險化學品專項風險隱患排查、化工園區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汛期環境安全檢查、“環境安全月”、安全生產大檢查等專項行動,及涉鉈企業環境安全專項檢查;同時,嚴格落實應急值守制度。
(七)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領導干部帶頭學習憲法法律法規。2019年,把《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等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11部法律法規列入局中心組、黨組會、班子會、局務會等年度學習內容,強調全局干部職工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進一步增強學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緊迫性,切實擔負起依法依規辦事的責任,提高生態環境系統依法行政水平。
2、深入推進憲法宣傳貫徹。今年12月4日,組織人員參加了清遠市“憲法宣傳周”法治宣傳系列活動暨清遠市首屆法治文化節啟動儀式,在中山公園宣傳憲法并接受群眾咨詢,在會展中心參加了《憲法之歌》、憲法部分條文誦讀、憲法知識講座。認真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新任副局長10月22日參加了市政府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儀式。
3、開展形式多樣的學法普法活動。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強化法制學習與培訓。設計制作宣傳欄并參加市委普法辦在清遠市第一中學實驗學校開展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活動;在6月5日世界環境日、包聯社區、學校等開展10多場(次)環保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組織參觀環境教育基地(環保設施公眾開放日)、環保課堂、派發環保宣傳單張和小冊子、環境政策咨詢服務、問卷調查等形式,使居民了解環保科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參與環保意識分別以評測試卷、關注公眾號、發放宣傳手冊、官網公示、參觀“五法”同普展覽等方式進行“五法”普法活動;制作憲法、生態環境法律宣傳海報張貼在辦公大樓公共場所宣傳;5月31日組織直屬各分局和相關科室舉辦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業務培訓;8月、11月組織觀看了法治教育電影《特別追蹤》《李司法的冬曖夏涼》;組織干部職工全部完成網上憲法法律的學法及考試,組織89人參加了行政執法證考試。組織3名科級以上干部參加了2019年全市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
(八)加強依法行政組織保障和機制落實
1、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將2019年清遠市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等相關任務列入《2019年清遠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點》,落實到科室、直屬單位。局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執法程序、依法行政工作考評、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環保督察整改等等法治建設重點工作相關情況的匯報,并親自過問督辦、重點環節親自協調。11月29日局黨組(擴大)會議聽取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依《廣東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細則》完成了述職報告。
2、加強依法行政的考評和督促檢查。組織完成了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評,考評等次為良好;積極配合做好2018年度法治廣東建設考評工作。9月份對8個直屬分局2019年以來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調研座談。
二、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憲法法律學習主動性和提高專業服務水平還須加強
隨著全面依法治國、“放管服”改革、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管”改革、環保督察等工作的深入,與之配套的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出臺、修訂,需要所有工作人員積極主動盡快學習領悟并落實到工作中,不斷提高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下一步將繼續加強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強化干部職工憲法法律知識和憲法法律意識教育,不斷提高專業服務水平。
(二)生態環境執法檢查、監督等能力基礎薄弱
表現在人員不足、執法裝備相對落后,與日新月異、日益繁重的環境行政執法檢查、監督任務需求存在差距。下一步將以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管”改革為契機,強化執法能力配置,加強對現有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并有針對性地引進法制人才,完善和改進“智慧環保”及執法平臺等各項平臺建設。
(三)“雙隨機、一公開”系統還在完善中
“雙隨機”系統在抽查工作中還需進一步完善,目前公示公開錄入平臺比較多(國務院互聯網+監管平臺、生態環境部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信息系統、兩法銜接執法信息錄入平臺、兩建平臺案件信息公示、政府網站、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數據采集系統等),信息重復錄入工作量大。今后,我局將繼續落實“雙隨機”抽查制度,加強溝通,協助解決系統存在的問題。
三、2020年工作計劃
(一)繼續深入學習研究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并貫徹落實
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豐富內涵和精神實質,繼續深入學習研究、全面系統準確把握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并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做好深入實施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職報告制度。
(二)繼續抓好法治建設各項工作
按照法治廣東建設、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等年度工作要點,認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的布置、落實、整改、上報等工作。繼續按上級部署做好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管”改革工作,理順市級及縣市區分局行政執法相關銜接,加強對行政執法隊伍的統籌規劃及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三)做好局相關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根據局職能及實際情況,做好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做好生態環境政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做好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等工作;監督檢查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完善依法行政的相關制度建設等工作。
(四)組織開展普法教育
“打鐵還需自身硬”,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繼續推進憲法法律宣傳貫徹工作,采用講座、網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普法工作,深入淺出地對各法律法規進行解讀,提升宣傳效果。做好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