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環〔2018〕35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清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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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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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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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清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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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要求,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結合《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粵辦函〔2017〕471號)以及清遠市委、市政府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部署,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省及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部署,全面完成2018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環境空氣質量穩步提升。其中,全市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達89.0%以上,力爭全省排名爭先進位,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年度濃度分別控制57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以及37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標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各縣(市、區)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詳見附件2。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調整優化能源及產業結構
??? 1.加快高新區涉氣重污染企業淘汰搬遷或轉型升級
9月底前明確高新區淘汰搬遷行業和企業的范圍和名單,制定淘汰搬遷方案或轉型升級和財政補助政策,采用經濟鼓勵和強制執法等綜合手段推動行業企業淘汰或搬遷或轉型升級,年底前完成重污染企業淘汰或搬遷或轉型升級。
責任單位:高新區管委會、清城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2.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
按《清遠市“小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清環函〔2018〕172號)的進度要求,各縣(市、區)要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對轄區內所有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用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齊全的“散亂污”企業進行重點摸查和整治,開展全域地毯式摸查并建立管理臺賬,依法依規通過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對各類“散亂污”工業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并建立長效機制,每半年回頭看,嚴防此類企業死灰復燃。
責任單位: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3.淘汰落后產能
全面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原環境保護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和《廣東省2018年度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全面梳理本行政區域內鋼鐵、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紙、有色金屬等高污染行業企業和涉揮發性有機物(VOCs)行業企業,清查相關行業中能耗、環保等達不到標準以及屬于落后產能的企業。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4.制定準入負面清單
嚴格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準入負面清單做好產能過剩行業項目管理,嚴控新增產能。禁止新建陶瓷項目(新型特種陶瓷項目除外)。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以及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鍋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5.加快工業綠色化循環化升級改造
全面推進《廣東省工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落實《廣東省關于全面推進綠色清潔生產工作的意見》,以傳統工業綠色改造升級為重點,深入推進高耗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和流程工業系統節能改造,推進清潔生產審核行動,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實現制造業高效清潔循環低碳發展。實施自愿性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統一管理,按照我市“十三五”綠色清潔生產工作推行方案完成本年度30家陶瓷、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領域、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及驗收工作。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6.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雙控”措施。完成省下達我市的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目標任務,全市能源消費新增量不超過12萬噸標準煤,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6%。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7.增加清潔能源用量
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天然氣管道通達全市大部分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產業集聚區以及工業鍋爐企業,進一步推動工業用天然氣價格下降。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加快開發生物質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風能發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的使用比例。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8.推進集中供熱建設
對已建、在建、擬建的集中供熱項目進行全面摸查,制定集中供熱替代分散鍋爐計劃,明確替代分散鍋爐情況,通過財政補貼等措施推進企業使用集中供熱熱源,相關建設工作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地區禁止新建、擴建分散供熱鍋爐,已建成的分散供熱鍋爐要在集中供熱項目建成后3個月內關停,現有熱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力爭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依法關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質監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財政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工業企業污染治理
9.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改造
按照《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水泥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文件要求,推進鋼鐵、水泥行業的提標改造工作。2018年9月1日起,鋼鐵、水泥行業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自2019年1月1日起,鋼鐵、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別排放限值。現有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逾期仍達不到的,應依法查處。
8月底前制定日用玻璃熔爐脫銷改造、改用電熔爐或者純氧燃燒計劃,2018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務。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10.推進陶瓷企業“煤改氣”
2018年12月30日前清新區廣州花都(清新)產業轉移工業園陶瓷企業全面完成“煤改氣”改造工作,其他區域陶瓷企業于2018年底前完成50條生產線“煤改氣”改造工作,2019年底我市陶瓷企業全面完成“煤改氣”改造工作。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配合,清城區人民政府、清新區人民政府、佛岡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 11.強化陶瓷企業監管
2018年8月底前規范陶瓷企業廢氣排放口數量等,2018年底前全面實現陶瓷企業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第三方運維。
???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高新區管委會、清城區人民政府、清新區人民政府、佛岡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12.深化工業鍋爐治理
??? 制定實施燃煤鍋爐淘汰退出計劃,2018年底前完成淘汰清城區、清新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余縣(市、區)于2019年年底前,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逐步推進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質監部門全面清查全市范圍內的生物質鍋爐,淘汰注銷不符合特種設備管理要求的生物質鍋爐,將已符合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要求的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清單交換給同級環保部門,環保部門必須制定監測計劃,2018年底前完成尾氣監測,對超標排放鍋爐依法查處。保留的生物質鍋爐必須配備高效除塵設施和視頻監控,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或優于現行天然氣鍋爐對應的排放標準,2018年底前要完成50%的工作任務,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13.深化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重點行業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原則上應入園進區。嚴格涉VOCs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按照省固定污染源VOCs監管系統要求全面開展排放調查,建立工業企業VOCs排放登記制度,建立市級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推行“一企一方案”綜合整治,2018年底全面完成省級、市級VOCs重點監管企業的綜合整治工作,各縣(市、區)整治任務清單詳見附件3。啟動重點監管企業VOCs在線監控系統安裝工作,推動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控平臺建設。將VOCs重點行業企業納入2018年清潔生產審核行動工作重點。
加強對重點監管企業的監管力度。每年對省、市VOCs重點監管企業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性監測,加強對涉VOCs企業的執法檢查,嚴厲查處超標排放行為。
鼓勵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生產工藝和設備水性化改造,加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綠色、低揮發性涂料產品使用,加快涂料水性化進程,從生產源頭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科技局、市質監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14.加強汽修行業、油站污染防治監管
對機動車維修等行業噴涂作業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對調漆、噴漆、烤漆等產生VOCs的環節安裝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加強執法檢查力度,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開展加油站、儲油罐、油罐車等油氣回收治理設施專項整治行動,督促加油站、儲油罐、油罐車等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設施,加強執法檢查力度,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15.加強高污染企業的監管
??? 市環保警察與環保行政執法力量聯合執法辦案,對陶瓷、水泥、玻璃、紡織印染等高污染高排放企業,VOCs省控、市控重點企業開展全面排查,結合在線監控數據,開展夜間、節假日突擊檢查執法工作。對超標排放或不正常運行廢氣治理設施等違法企業,以及對未安裝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的企業進行依法查處。涉及環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16.開展工業煙囪綜合整治行動
結合我市總體規劃、城市用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和企業淘汰、“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治理、VOCs排放企業綜合整治等工作,集中開展鍋爐、窯爐及其他排煙設施的煙囪清查整治行動。按照“關停拆除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潔凈美化一批”的原則,對未按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鍋爐、窯爐,依法責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締,對不符合規范煙囪進行升級改造,對影響城市景觀的閑(廢)置煙囪進行清拆,并加強對在產企業廢氣治理設施的監管。重點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以及高速公路、國道、鐵路兩側可視范圍開展“消滅黑煙囪”清查整治。組織開展高架源煙囪(煙囪高度45米以上)消除白煙治理行動。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市安全監管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移動源污染治理
??? 17.開展柴油車污染治理
推動柴油車加裝車載診斷系統(OBD)診斷儀,實時讀取車輛排放數據,實現對柴油車尾氣排放實時在線監控。2018年10月1日起,新增的重型柴油車(用于環衛、郵政、物流等用途)優先選用安裝顆粒捕捉器(DPF)排氣后處理裝置的車型。
組織開展重型柴油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加大對夜間進城時段、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車輛(集中)停放地等區域以及公交、環衛、客運、物流等“用車大戶”重型柴油車的監管執法力度,并綜合運用遙感監測、黑煙車抓拍等技術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加強對假國Ⅲ、假國Ⅳ等套改車輛的打擊,規范車用尿素加注。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機制,探索制定國家和省規定的機動車排放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排放仍無法達標的車輛必須依法進行強制報廢。逐步擴大貨車限行區域。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18.提升道路行駛機動車環保監管水平
加大機動車排氣道路抽檢力度,重點強化對冒黑煙車輛的監管,落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抽檢超標車輛實施處罰。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道路行駛機動車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19.落實檢驗機構主體責任
各縣(市、區)要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利用視頻監控、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對有作弊嫌疑的檢驗機構進行重點檢查,嚴厲打擊環保檢驗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落實檢驗機構主體責任。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
20.全面鞏固黃標車淘汰成果
持續開展黃標車專項清理行動,對已強制注銷但尚未拆解的黃標車錄入交通違章管理系統進行布控,發現一輛,查扣拆解一輛。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牽頭,市商務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21.加快推進公交純電動化
2018年起,全市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100%選用純電動汽車,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車和接入平臺的網約車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加快車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在2018年年底前實現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公交車純電動化率達到40%。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人民政府落實。
??? 22.加強車輛源頭控制
對未達到本行政區域現行執行的國家階段性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探索建立新車注冊登記環節環保查驗制度,按照環保信息隨車清單對污染控制裝置進行查驗核對,查驗車輛實際配置和環保信息隨車清單與網上信息公開內容是否一致。組織開展對銷售環節的新車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落實外地二手車轉入排放檢驗制度,排放檢驗不合格的,公安交管部門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牽頭,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 23.提前實施國VI車用油品供應
2018年9月1日起,全面銷售國VI車用柴油;2018年12月1日起,全面銷售國VI車用汽油。加大對車用燃油的經營行為以及質量的監管力度,開展成品油質量抽樣檢測,嚴厲打擊銷售不符合標準的車用燃油的行為。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4.強化車用、船用燃料質量監管
加強車用成品油市場管理,開展打擊成品油違法經營專項行動,確保成品油質量達標。組織開展加油站、儲油庫車用汽柴油質量抽查,2018年抽檢覆蓋率達到50%。做好符合標準的船用低硫燃油和普通燃油的保障供應工作,加強對水上加油站和船用燃油生產、銷售企業油品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加工、運輸、出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船用油品的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清遠海事局、市安全監管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25.加強靠港船舶使用岸電項目建設和應用
落實全國《港口岸電布局方案》,大力推進港口岸電建設和使用。進一步加快全市內河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出臺年度方案,確定年度建設目標,到2020年全市主要港口10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靠泊使用岸電,50%集裝箱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清遠海事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6.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禁止使用冒黑煙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組織對進入施工工地的施工機械登記備案,主管部門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數據庫,加大對使用不達標非道路移動機械施工單位的處罰力度。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依職能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加強對流通領域銷售非道路移動源使用的油品的檢測,嚴厲打擊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油品的行為。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牽頭,市質監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揚塵污染治理
??? 27.加強工地揚塵污染控制
??? 實施綠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設和規范化作業,嚴格落實文明工地“六個100%”的要求,做到施工現場100%圍蔽、砂土100%覆蓋、路面100%硬底化、工地100%灑水壓塵、進出車輛100%沖凈車身、長期裸露場地100%綠化等揚塵防控措施,對達不到“六個100%”和使用冒黑煙的打樁機、挖掘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施工工地,依法依規責令整改。城市建成區施工現場出入口應安裝揚塵視頻監控設備,保證清晰監控車輛出場沖洗情況和車輛號牌,頻監控錄像現場儲存時間不少于一個月。加強工地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并與市、縣級環境保護部門聯網。
承載工地渣土和粉狀物料的車輛應實現封閉運輸并配備衛星定位裝置,規定運輸時間、規范運輸路線,嚴格落實車輪、車身沖洗和車廂全封閉等環保措施,未落實上述措施的不能進出施工場地,減少道路揚塵。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代建項目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供電局依職能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28.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
城市建成區內主、次干道每天清掃、沖洗次數不少于4次,確保道路無積塵,城市道路的主次干道機掃率達到85%以上,并使用霧炮車對主要街道除塵,進行有效常態化霧化降塵,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加大霧炮車的使用頻次。建設三路、創興大道、清遠大道、西門街、環城二路、先鋒中路、下濠基等揚塵問題突出的道路,在晴好天氣時,每天6:00-23:00灑水次數不少于8次。在應急預警發出時,上述路段全天候保持濕潤。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國道、省道,尤其是穿過城市建成區的路段做到每日清掃及灑水,確保道路無積塵,車過無揚塵,在晴好天氣時,每天6:00-23:00灑水次數不少于8次。在應急預警發出時,上述路段全天候保持濕潤。
責任單位:市公路事務中心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29.加強運輸揚塵污染控制
規范建設項目余泥渣土處置管理,監督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密閉、出工地前整潔裝載,組織開展泥頭車專項整治行動,規范運輸路線、優化裝卸流程,嚴格落實車輪車身沖洗和車廂嚴密遮蓋等環保措施,加大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超載、超裝、撒漏、車廂未密閉等違法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運輸行為。外省(市)在我市運營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全密閉要求方可進入我市轄區內工地開展裝卸工作。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0.加強工業企業堆場揚塵污染控制
大力推廣粉塵抑制劑,加強對工業企業的監管,確保煤堆、渣堆、料堆、灰堆等的揚塵控制措施取得實效。易產生粉塵污染的物料應實施倉庫、儲藏罐、封閉或半封閉堆場分類存放,臨時性廢棄物及時清運出廠,長期性廢棄物堆場應當設置高于廢棄物堆的圍墻或防塵網。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31.加強礦山揚塵污染控制
加強對礦山的監管,確保堆場的揚塵控制措施取得實效。依法推進城市建成區外圍5公里范圍和規劃區域內的露天開采礦山及碎石場(廠)關閉,并進行治理復綠。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32.加強碼頭揚塵污染控制
實施干散貨碼頭粉塵專項治理,1000噸級以下(不含)碼頭采用干霧抑塵、噴淋除塵等技術降低粉塵飄散率,條件成熟的碼頭實施防風抑塵網建設和密閉運輸系統改造,推進煤炭、礦石碼頭實現封閉存儲和裝卸、裝運。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清遠海事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餐飲油煙污染治理
??? 33.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整治行動
??? 禁止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餐飲企業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督促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業和單位食堂爐灶使用燃氣、電等清潔能源,大型餐飲服務業(250餐位以上)、單位食堂及學校食堂爐須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確保正常使用,逐步推進小型餐飲服務業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清查城市建成區內無牌無證燒烤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六)露天焚燒污染治理
??? 34.全面禁止露天焚燒
劃定禁止秸稈、落葉等露天焚燒區域,落實各縣(市、區)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市、縣和鄉鎮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組織目標管理責任制,依法查處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秸稈、垃圾焚燒巡查工作,做到“有煙必查,有火必糾”。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嚴厲查處煙花爆竹禁燃區內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城市建成區內節日期間應采取限制和禁燃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的污染影響。在春節期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城市建成區劃定為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全面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查處。加強媒體宣傳力度,通過電臺、電視媒體以及報刊等途徑,廣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倡導“文明、綠色、環保”的節日活動和宗教活動,推動文明敬香,減少露天焚燒祭祀。推動文明敬香,建設生態寺院。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牽頭,市工商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民族宗教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 35.推進農業面源綜合整治
積極推進秸稈、樹枝(葉)等生物質的綜合利用,大力開展秸稈還田和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2018年秸稈綜合利用率不低于85%,2020年秸稈利用率不低于95%,推動實現秸稈全量化利用,從根本上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問題。加強農田化肥、畜禽養殖等典型氨排放源的排放控制,合理調整施肥結構,引導農民積造施用農家肥,集成推廣種肥同播、化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術,不斷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技術模式,規范和引導畜禽養殖場做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七)重點區域污染治理
??? 36.推行網格化管理制度
依托3個國控站點、6個市控站點以及60個微型空氣自動監測站,清城、清新區政府要設立網格專員,實施好網格化管理,開展巡查工作。
責任單位:高新區管委會、清城區人民政府、清新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
37.強化重點區域管理工作
對鳳城街辦周邊敞開式操作的干洗店依法依規查處。有效落實環城路、先鋒路、下濠基等重點路段交通疏導工作;統籌新增、現有的清潔能源公交車投放至西門塘等重點區域公交站。
責任單位:清城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
(八)提升科技支撐和科學應對水平
??? 38.提高監測預警能力
環保和氣象部門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預測預警機制,每日分析空氣質量趨勢,預測發布未來3天空氣質量變化趨勢、污染氣象條件及天氣形勢,一旦出現或預測未來出現不利污染氣象條件、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100時,發送空氣質量預警信息,提醒各部門加強監管力度,組織實施防控措施。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氣象局配合。
39.積極應對污染天氣
清遠高新區管委會、清城、清新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污染天氣應急要求,切實做好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在應急發出1小時內,響應到位,采取強化措施,加大巡查監管力度,通過查處環保違法行為、車輛限行、工地道路抑塵、查處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必要時段重點行業企業實施停產限產、工地停工等有力措施,實現對污染態勢的提前防范和壓制,遏制污染天氣的出現和污染勢頭的蔓延,應急期間要積極、主動、及時反饋應急響應情況,應急結束后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總結經驗。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公路事務中心、市氣象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
??? 各縣(市、區)政府對轄區內大氣環境質量負總責,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牽頭部門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指導、監督作用,按照“誰牽頭、誰負責、誰反饋”的機制,推進各自領域工作的開展,配合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全力配合開展工作。各級政府強化督查督辦及整改工作,形成各大重點領域污染防治目標明確、責任落實、督辦有力的工作局面。
??? (二)強化考核問責。
市環委會派出巡查組開展日常巡查,督導問題的落實,對屢查屢有的問題,交由市政府督查室對問題進行督辦。對問題較為嚴重的,提交市政府進行約談。實施環境保護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由第三方負責考核,建立問責及責任追究制度。對各縣(市、區)政府、各部門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及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考核評價。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市政府約談該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干部不得評優、授予榮譽稱號等,并追究工作責任。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單位應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市委組織部和市環委會。
(三)落實政策保障。
落實綠色發展配套政策,完善政府綠色采購。不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產品不得參與政府公開采購。
(四)加大資金投入。
落實市、區財政補貼資金,加強對污染企業搬遷、結構調整、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污染治理示范項目、面源污染治理的支持和引導。將大氣污染監測監管能力建設、科技支撐和執法監督等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鼓勵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進入大氣污染防治領域。
??? (五)強化公眾參與。
建立信息發布機制,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工作要求。鼓勵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志愿者等,對行動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進一步做好宣傳輿論引導,提高全社會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探索建立綠色生活積分制度,引導市民選擇綠色交通、使用綠色產品、愛護綠色環境,努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
附件1? 省下達我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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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各地級以上市空氣質量目標 (其余指標不超過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 |||||||||
地區 | AQI達標率 | PM10 (μg/m3) | PM2.5 (μg/m3) | NO2 (μg/m3) | |||||
清遠市 | 89% | 57 | 35 | 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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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陶瓷行業煤改氣計劃 | |||||||||
地區 | 企業數量(家) | 生產線數量(條) | |||||||
清遠市 | 34 | 1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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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純電動化目標 | |||||||||
地區 | 2018年 純電動化目標 | 2019年 純電動化目標 | 2020年 純電動化目標 | ||||||
清遠市 | 40% | 60% |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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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行業提標改造計劃 | |||||||||
地區 | 水泥企業生產線數量 | ||||||||
清遠市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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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行業VOCs治理任務 | |||||||||
地區 | 治理企業數量(家) | ||||||||
清遠市 | 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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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整治計劃 | |||||||||
地區 | 治理數量(臺) | ||||||||
清遠市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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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質鍋爐整治計劃 | |||||||||
地區 | 整治數量(臺) | ||||||||
清遠市 | 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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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縣(市、區)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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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AQI達標率 | PM2.5 | PM10 | NO2 |
單位:(微克/立方米) | ||||
清城區 | 90% | 35 | 55 | 36 |
清新區 | 91% | 31 | 53 | 32 |
英德市 | 95% | 35 | 46 | 28 |
連州市 | 93% | 32 | 47 | 16 |
佛岡縣 | 95% | 35 | 49 | 23 |
陽山縣 | 94% | 32 | 46 | 18 |
連南縣 | 97% | 29 | 38 | 16 |
連山縣 | 97% | 25 | 36 | 11 |
備注:達標率不低于給出值,PM2.5、PM10、NO2不高于給出值,其余指標不高于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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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各縣(市、區)2018年VOCs重點監管企業整治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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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省級重點監管企業 | |||
序號 | 所屬區域 | 企業名稱 | 行業分類 |
1 | 佛岡縣 | 強豐(佛岡)制鞋有限公司 | 制鞋業 |
2 | 佛岡縣 | 建滔(佛岡)積層紙板有限公司 | 電子元件制造業 |
3 | 佛岡縣 | 建滔(佛岡)積層板有限公司 | 電子元件制造業 |
4 | 佛岡縣 | 佛岡翔鴻塑膠有限公司 | 印刷業 |
5 | 佛岡縣 | 新力(佛岡)化機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6 | 佛岡縣 | 科惠(佛岡)電路有限公司 | 電子元件制造業 |
7 | 佛岡縣 | 科惠白井(佛岡)電路有限公司 | 電子元件制造業 |
8 | 佛岡縣 | 華聯(佛岡)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9 | 佛岡縣 | 廣東聯塑日利門業有限公司 | 家具制造業 |
10 | 佛岡縣 | 幸運(佛岡)五金塑膠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11 | 清城區 | 清遠市威利邦木業有限公司 | 其他行業 |
12 | 清城區 | 清遠市和興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13 | 清城區 | 清遠市偉聯塑料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14 | 清城區 | 廣東紫泉標簽有限公司 | 印刷業 |
15 | 清城區 | 清遠市金昌人造革有限公司 | 皮革制造業 |
16 | 清城區 | 清遠天隆力合成革有限公司 | 皮革制造業 |
17 | 清城區 | 清遠市齊力合成革有限公司 | 皮革制造業 |
18 | 清城區 | 偉易達(清遠)塑膠電子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19 | 清城區 | 廣東金發科技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20 | 清城區 | 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欣金戴金屬制品廠 | 家具制造業 |
21 | 清城區 | 清遠市宏健塑膠有限公司 | 皮革制造業 |
22 | 清城區 | 麗珠集團新北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學藥品原料制造 |
23 | 清城區 | 清遠市上興人造板有限公司 | 人造板制造 |
24 | 清新區 | 林德信(清新)五金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25 | 清新區 | 清遠市廣碩鞋業有限公司 | 制鞋業 |
26 | 清新區 | 清遠結加精細膠粉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27 | 清新區 | 誠展(清遠)鞋業有限公司 | 制鞋業 |
28 | 清新區 | 宏全食品包裝(清新)有限公司 | 印刷業 |
29 | 清新區 | 清遠市偉騰機電有限公司 | 金屬表面涂裝 |
30 | 清新區 | 清遠敏惠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金屬表面涂裝 |
31 | 清新區 | 萬邦(清新)鞋業有限公司 | 制鞋業 |
32 | 陽山縣 | 陽山金淘精密制品有限公司 | 金屬表面涂裝 |
33 | 英德市 | 廣東杰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34 | 英德市 | 三耀(英德)禮品包裝有限公司 | 印刷業 |
35 | 英德市 | 英德市恒榮行皮革有限責任公司 | 皮革制造業 |
36 | 英德市 | 廣東潤華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行業 |
37 | 英德市 | 廣東興裕鋁業有限公司 | 金屬表面涂裝 |
38 | 英德市 | 英德市雨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金屬表面涂裝 |
39 | 英德市 | 紅島實業(英德)有限公司 | 金屬表面涂裝 |
40 | 英德市 | 廣東泰強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 |
41 | 英德市 | 廣東長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 |
42 | 英德市 | 清遠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 |
43 | 英德市 | 英德市高遠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 |
44 | 英德市 | 廣東依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 |
45 | 英德市 | 英德市易科思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 |
46 | 英德市 | 清遠川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47 | 英德市 | 廣東翔鷹化工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業 |
VOCs市級重點監管企業 | |||
序號 | 所屬區域 | 企業名稱 | 行業分類 |
1 | 清城區 | 清遠市金億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 皮革制造業 |
2 | 清城區 | 清遠市偉力塑膠有限公司 | 皮革制造業 |
3 | 清城區 | 榮華(清遠)柯式印刷有限公司 | 印刷業 |
4 | 清城區 | 清遠雅克化工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膠黏劑及其附屬產品制造業 |
5 | 清城區 | 清遠市美佳樂環保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膠黏劑及其附屬產品制造業 |
6 | 清城區 | 廣東聚石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
7 | 英德市 | 英德市宏利皮革有限公司 | 皮革制造業 |
8 | 英德市 | 英德市雅家涂料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膠黏劑及其附屬產品制造業 |
9 | 英德市 | 英德寶力捷化工實業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膠黏劑及其附屬產品制造業 |
10 | 英德市 | 廣東波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涂料/油墨/膠黏劑及其附屬產品制造業 |
11 | 佛岡縣 | 廣東松峰機械有限公司 | 機械零部件加工 |
12 | 佛岡縣 | 廣東吉多寶制罐有限公司 | 金屬包裝容器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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