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納入局黨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內容,并研究制定我局貫徹落實意見。堅持領導干部講黨課,帶頭宣傳和踐行習近平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有序推進落實“市委十大行動方案”和省、市民生實事事項。二是局主要領導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化法治政府建設,堅持法律法規學習,完成上一年度履職情況報送,組織完成2023年度法治廣東建設考評、依法行政考評、法治清遠考評、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依法治市等各項工作。聽取和研究部署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等相關工作,對上一年度考評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根據“一規劃兩綱要”、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等要求,審議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等各項工作的通知,明確責任分工,要求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進,有效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實落細。
二、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堅持高位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深化工業源減排、城市精細化管理、移動源監管和不良天氣應對等,2024年,清遠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2.68,全省排名第11,改善率為7.9%,全省排名第2位;空氣質量指數(AQI)優良率為96.7%,全省排名第12,為近9年最優,同比提升3.3個百分點,六項污染物指標全面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和考核要求。二是持續深入打好碧水攻堅戰。強化重點流域達標攻堅,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持續推進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全力保障飲用水源水質安全。2024年,我市7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均達考核要求,水質優良比例為100%;22個省考斷面水質均達考核要求,劣V類水體比例為0;平均水環境質量綜合指數為3.5202,全省排名第7。三是持續深入打好凈土防御戰。強化土壤污染源頭管控,持續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為100%。持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四是推進綠美清遠生態建設。指導陽山縣開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持續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積極配合林業部門做好嶺南國家公園建設和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的相關工作,推動我市自然保護地體系構建。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積極推動“綠盾”問題整改。五是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未雨綢繆,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化解,堅持重點時間節點全體領導班子帶隊檢查工作機制,開展安全生產明察暗訪及宣傳報道活動,組織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做好環境應急保障工作。加強社會矛盾化解,嚴格執法監管,高壓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全力保障全市生態環境安全。
(二)圍繞高質量發展大局創新舉措,持續優化生態環境領域營商環境。一是持續推進生態環保賦能全市高質量發展。制定印發第二批激發企業活力助力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對符合要求的建設項目試行告知承諾制;支持連州市產業轉移工業園納入省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試點產業園區名單,爭取清遠市被納入省的全域開展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試點,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工作將進一步優化提速。二是開展幫扶提質增效行動。局領導班子全員帶隊下沉幫扶指導工業園區和環境污染治理,指導項目環保準入審核、污染物總量指標審核等,為建設項目快速落地提供有力支撐。強化重點項目環評審批服務,提前介入、全程指導,高質量做好要素保障和跟蹤服務,保障優質項目順利落地。1-12月,全市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351件(包括報告書56件,報告表295件),總投資381.35億元;登記備案建設項目929個,總投資191.61億元。審查產業園區擴園規劃環評文件3份,指導2個產業園區開展規劃環評。三是持續優化環境監管。實施環境監管執法正面清單,推進差異化執法,減少企業現場檢查。實施執法“觀察期”制度,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違法行為輕微及首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運用說服教育等柔性執法方式,幫扶企業提升環境治理水平。四是開展“互聯網+”幫扶指導。充分利用大數據工作平臺,以“非現場為主、現場進一步核實”的模式開展核技術利用幫扶指導。2024年累計已檢查核技術利用單位232家次,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133張(含注銷)。利用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監管系統對198家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年度報告提交情況進行審核。五是積極推進“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工作。依托市一門式一網式綜合受理和協同調度平臺,持續推進電子證照對接和簽發工作。1-12月,“好差評”掃碼評價服務共計420條,綜合評分為滿分10分,在同級部門中排名第1。目前,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壓減時間率已達96%,100%事項可以跨城通辦和全程網辦。
(三)依法落實行政決策程序,加強政務信息公開。一是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持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調整優化了局內設科室職能。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大行政決策實行集體研究決定,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按要求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落實合法性審核制度。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為政策文件審查、行政執法、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政府采購等提供法律意見,有效防范法律風險,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二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將信息公開指南、組織機構、政策文件、政務動態、辦事指南等內容依法公開到位。強化信息公開及審查,2024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61條,信息公開更新及時率達100%。按時、規范辦理依申請公開29宗,依申請公開答復率、答復及時率、錄入及時率達100%。
(四)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一是深入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狠抓推進生態環境系統粵執法平臺使用率,持續推進落實執法“三項制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開展執法稽查和案卷評查。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組織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專項行動”等專項執法行動。加快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積極配合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1-12月,全市生態環境部門共計出動執法人員9671人次,檢查企業3448家次,立案177宗,發出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93份,辦理查封扣押案件4宗,辦理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0宗,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8宗,有力打擊了轄區范圍內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二是不斷錘煉生態環境隊伍的執法水平。組織本系統共44人參加6期市司法局舉辦的行政執法證考試。加強執法培訓和實戰,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執法技能競賽中獲得團體二等獎、單項第三名,在第四屆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人員大比武活動中獲得團體和個人二等獎,在2024年生態環境部組織的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廣東省環境應急大比武中共1個分局和18人次獲表現突出通報表揚。三是加強社會矛盾化解。持續加強信訪案件調處,有效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信訪問題化解成效明顯。1-12月,全市共受理環境信訪案件3207件,信訪處理率為100%。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和復議工作,出庭應訴7宗,協助辦理行政復議3宗。
(五)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扎實開展普法宣傳及執法培訓。一是堅持強化內部普法學習與培訓。制定印發年度普法計劃和各科室工作分工。在黨組會、黨組理論中心組、黨支部等進行法律法規學習共20多部,對全體干部職工開展12期共38部法律法規普法教育,全員完成廣東省網絡學法平臺學習與考試。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依法行政、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生態環境執法與應急、環境噪聲、環境監測等各種業務培訓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借力主流官方媒體和政務新媒體宣傳。加強與《清遠日報》《南方日報·清遠觀察》、清遠電視臺等主流媒體合作,著力宣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決策部署等,2024年在各級媒體報刊發布生態環境報道80余篇,其中國家級媒體報道10篇、省級23篇。通過局微信公眾號、微博、官方網站等新媒體平臺,及時宣傳我市環境保護工作動態和相關政策文件、執法行動、典型案例等信息。三是結合日常工作進行宣傳。各分局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法規宣傳,通過進社區、進企業、進機關,發放宣傳資料、現場答疑、舉辦環保法治教育講座等方式宣傳,比如開展送法入企600余次、派發宣傳冊子670份等。四是利用各種節日和環境教育基地加強宣傳。結合憲法日、全國低碳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六五環境日、全國生態日等主題,開展11場生態環境主題系列宣傳實踐活動。全市利用33家省、市級環境教育基地開展活動1775次,受眾243萬人次。組織生活污水處理等四類環保設施單位向公眾開放活動34次,其中線上1次,瀏覽近1000人次,線下33次,實地參觀900余人。
三、存在問題
2024年,雖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壓力大。雖然今年信訪總量比去年下降14%,但總量仍然較大,社會矛盾防范化解壓力大。二是基層執法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基層執法人員少、執法裝備不足、能力有待提升等因素,行政執法工作仍存在短板。三是普法宣傳和法治學習還需加強。普法宣傳手段比較傳統,創新性少。四是法治政府建設特色不足。深入挖掘、培育本系統本領域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特色、亮點不夠。
四、2025年主要工作計劃
2025年,我局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圍繞“一規劃兩綱要”重要舉措,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在法治軌道上以更高水平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和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深化“兩法銜接”聯動,持續提高生態環境執法水平,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統一化、制度化、規范化;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要求,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參與執法幫扶,全面推動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執法“觀察期”等制度實施;持續把好生態環境安全風險防控關,開展重點領域環境隱患排查,深化環境應急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有效化解生態環境領域信訪和鄰避問題。努力打造生態環境鐵軍隊伍,為推動綠美清遠生態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