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是強化組織學習。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及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等作為黨組會議第一議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重要內容,先后組織第一議題學習17次,專題學習研討6次。及時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依法治市建設等遇到的重大問題。召開了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動員部署視頻會議,傳達省生態環境廳及清遠市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會議要求,部署貫徹落實意見,動員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干部職工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熱潮。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講話精神,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一規劃兩綱要”等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等學習內容;堅持學習法律法規,把《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信訪工作條例》等多部新近頒布的法律法規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或全局每月至少1期的普法學習內容。二是落實“一崗雙責”。局黨組書記、局長堅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工作,聽取和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將年度工作任務分解到各科室,與業務工作一并研究、部署、落實,領導班子按要求完成了上年度述職述法工作,完成法治政府建設2021年度報告報送及公開,并積極配合督察迎檢,完成2021年度法治清遠建設考評和依法行政考評、法治廣東建設考評反饋問題整改、2022年上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總結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自覺應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生態環境實踐全過程、各領域,精準、科學、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大氣環境總體改善明顯。全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2.88,全省排名第12,同比提升5位;改善率10.6%,排全省第2;空氣質量指數(AQI)優良率為89.9%,全省排名第15。六項指標除O3外,其余五項均有所改善且為近六年最優。二是水環境總體保持優良。全年7個國考斷面水質全部達優良目標,22個省考斷面均達到考核目標,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省通報,1-11月全市水質綜合指數3.1958,全省排名第5位,同比提升1位。三是土壤環境總體安全可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嚴格管控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措施到位率均為100%。四是全面推進生態環保督察整改。制定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及通報典型案例“1+N”整改方案,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積存滲濾液已提前實現“動態清零”,利維石場固廢傾倒點已基本完成整治和驗收工作,石角鎮九腌村垃圾傾倒填埋點已完成固廢清理,垃圾填埋場地下水超標治理等問題整治有序推進。五是強化涉疫場所防控不放松。指導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做好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工作,督促醫療廢物處置公司加強人員培訓,嚴格做好各環節管控;督促、指導各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廠、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等規范運行處理設施,加強污水污染防治工作。
2、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健全部門、區域協調配合機制,加強重大問題統籌、會商。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清遠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聯合印發了《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與監管協作機制》。積極推進廣佛肇清云韶六市經濟圈環保合作,深入推進水、大氣、固體廢物等環境治理,強化區域合作,持續區域改善環境質量;與廣州、佛山、肇慶、韶關等地市簽訂跨市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合作協議,推進跨市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長效機制建設。
3、大力推行清單制度。推進落實局權責清單、行政檢查清單、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清單(試行)、生態環境領域信訪問題法定途徑清單等清單制度。2022年又印發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1年版)、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第一批)、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2022年)、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監管企業清單、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清單等。
4、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印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清單,全面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續提升行政審批效率,逐項提升行政許可事項指標,即辦件率已達93.33%,減時間率已達95.70%,平均跑動次數為0次,100%事項可以全程網辦和跨城通辦,一體化政務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持續優化環境監管。印發實施環境監管正面清單,減少企業現場檢查。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行初次輕微違法不予處罰等規定。與金融局聯合制定《推動企業環保規范發展 助力企業上市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服務企業高質量綠色發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認真貫徹《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等公平競爭審查要求,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加強幫扶和靠前服務。邀請省、市專家,開展送服務送法規送技術進企業活動;結合疫情防控,開展線上線下專項業務培訓、政策宣貫,先后開展排污許可、清潔生產、大氣治理、固廢規范化管理等一系列業務培訓,培訓對象覆蓋有關單位、園區管委會及第三方服務機構、相關企業等;在27個標準廠房項目設立環保幫扶聯絡點,免費為園區及企業提供全方位的生態環境業務指導、咨詢服務;組建技術幫扶隊伍,深入企業指導、幫助快速辦理排污許可發證、完成證后管理、開展VOCs深度治理等工作。強化重點項目環評審批服務,提前介入、全程指導,高質量做好要素保障和跟蹤服務,保障飛來峽碼頭等一批優質項目順利落地。落實《清遠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8條優化建設項目環評管理改革措施。截至12月底,全市審批環評總數310個,告知承諾5個;累計核發排污許可證721張,全市持證企業1203家。
(三)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按要求落實年度立法、規章工作計劃,立法咨詢論證、風險評估、發布時同步解讀和立法宣傳工作。積極配合、協助市人大開展對首部地方性法規《清遠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政府相關部門執行情況專題調研,對《清遠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開展立法后評估。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切實做好合法性審核、聽取公眾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備案審查等工作,按要求認真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為做好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年制定印發《清遠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清遠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辦法(試行)》《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等。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決策、合法性審核機制,制定了行政決策制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核程序等多項行政決策制度,規范環境行政決策程序,重大行政決策實行集體研究決定,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強化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要求,對《清遠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清遠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辦法(試行)》《清遠市燃氣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等17份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進行了合法性審查,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發揮律師作用,對合作協議/合同等請法律顧問審核,確保合法合規。
(五)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根據省的指導目錄,我市制定了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格按要求將行政執法中查處的污染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及時錄入“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報檢察機關備案,實行部門信息共享。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加強非現場執法檢查,推進落實執法“三項制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強化風險防范,努力保障全市生態環境安全,圍繞污染攻堅和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組織開展涉鉈企業專項執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北部萬科城片區信訪問題環境監管排查、最強“龍舟水”汛期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等專項執法行動。2022年,全市生態環境部門共計出動執法人員22200次,檢查企業8942家次,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197份,其中,查封扣押案件5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宗,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9宗,有力打擊了轄區范圍內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組織開展集中處置化解涉生態環境社會矛盾案件,全市全年受理環境信訪案件3777件,辦理省生態環境廳交辦領導包案1件,國家滿意度抄送件46件,辦理率100%。妥善調處萬科城等樓盤業主信訪案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處級領導帶班的24小時駐點工作專班,加強與生態環境部華南環科所、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等專業技術團隊深入合作,組織開展網格化專項排查,對139家重點企業實施“一企一策”幫扶提升,臭氣問題大幅減少,期間自行關閉、搬遷企業21家,自行拆除生產設備18家,公開企業監測數據、專班信息等共計139條。認真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等工作,2022年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3宗,出庭應訴10次,辦理強制執行案件34宗。
(七)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從嚴筑牢思想根基,從嚴壓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印發《2022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計劃》以及局黨組及班子成員2022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強化從嚴筑牢廉潔自律防線,組織開展紀律教育月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對象、重點問題,對各分局班子成員開展個別談話提醒24人次。自覺接受監督,落實年度報告制度,按要求報告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完成情況;及時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2022年共收到市大代表建議10件,市政協提案35件,辦理率100%。嚴格實行政務公開制度,落實政務信息公開責任人,至12月底,主動公開政務信息1000余條,全年受理依申請公開67宗,辦結67宗。
(八)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領導干部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規,扎實開展普法宣傳,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制定印發了2022年普法教育工作計劃,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普法宣傳書籍,堅持每月至少開展一期內部普法教育,通過政務內網宣傳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12期共33部法律法規;共進行了12次普法進企業活動,向企業宣傳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完成廣東省網絡學法平臺學習與考試;組織需要換發證的25人參加6期市司法局舉辦的行政執法證考試,通過率100%。組織開展各項學習培訓。目前共開展了2022年度生態環境損害制度改革培訓、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管理人員視頻培訓、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工作視頻培訓、第一期全國排污許可管理培訓、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視頻會議培訓、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業務培訓、省疫情防控相關環境保護工作培訓、廣東省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及提升工作動員暨培訓,生態環境部法規標準司第一、三期生態環境法治培訓,市2022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處罰法視頻培訓等。
二、存在問題和2023年工作計劃
今年來,雖然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還面臨著一些突出問題: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水污染防治還存在薄弱環節、生態環境信訪維穩壓力大、環保督察整改任務重及資金缺口大。依法行政還存在不足之處,生態環境保護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體制機制向縱深推進有待更進一步理順及加強。
2023年,我局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一是完整準確全面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及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黨建紅引領生態綠,全面落實好黨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要求,持續改進作風,強化紀律教育,努力打造一支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適應的生態環境鐵軍隊伍。二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省、市有關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述職報告制度,進一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法治思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鞏固好“生態條件最好”的清遠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