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定期報告規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工作指引》等要求,現將2021年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
一是強化組織學習。嚴格落實黨組會議“第一議題”制度,局班子成員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第三卷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傳達學習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等有關重要講話及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學習法律法規,把《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公務員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列入局理論中心組、黨組會、班子會、局務會等年度學習內容,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進一步增強學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緊迫性,切實擔負起依法依規辦事的責任,持續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切實提高生態環境系統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將年度工作任務分解到各科室,與業務工作一并研究、部署、落實。主要領導在黨組會議上聽取和部署年度普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等相關工作,親自協調、解決、推進重點任務和問題;局班子成員堅持既管業務,又抓法治政府建設,按要求完成了年終述職述法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協同推進PM2.5和臭氧治理,全力改善大氣環境質量。2021年1-12月,我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3.22,全省排名第17位,同比提升3位;綜合指數改善率為8.0%,全省排名第一位。與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分別下降17.9%、13.0%、17.2%,三項指標下降幅度均居全省首位。二是聚焦重點流域,努力保好水治差水。2021年1-11月,15個省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86.7%;7個國控斷面水質全部達標且達到Ⅱ類,為粵東西北唯一、全省僅有的2個地級以上市之一;11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省通報,我市1-10月我市水質綜合指數為3.48,全省排名第7名,同比提升2位。三是聚焦強基礎補短板,穩步推進凈土防御戰。持續推進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開展耕地分類管理現場考核和驗收,持續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和重點監管企業風險隱患排查。完善地下水監測體系建設,推進地下水“雙源”調查。開展“十四五”重點重金屬基礎排放量核算,嚴格重點重金屬環境準入。印發實施清遠市系統防范化解危險廢物環境安全風險實施方案,新建成危廢處置項目2個。四是聚焦熱點難點問題,全面推進環保督察整改。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5個整改問題、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固廢專項督察20個整改問題、省級環保督察24個整改問題62項具體措施,已全部完成。高質量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期間的保障工作,扎實推進督察通報典型案例問題整改并取得階段性成效。高質量推進督察交辦信訪案件辦理,截至12月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件33批259件,已全部辦結或階段辦結,其中,責令改正268家次,立案處罰50家,約談17人;重點案件36件已全部辦結。中央督察組隨機抽取全省257件交辦案件進行電話回訪,我市沒有不滿意的辦理件。五是緊盯疫情防控不放松,加大涉疫情醫療廢物監督管理。指導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做好醫療廢物收集和定點暫存工作,督促醫療廢物處置公司加強人員培訓,嚴格做好各環節管控。全力配合做好疫苗接種、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導各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廠、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規范運行污水處理設施,加強污水污染防治工作。
2、深化“放管服”改革。按“放管服”和“十統一”要求,全面梳理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進一步優化流程,分類壓縮行政審批時限。按省、市有關要求,環評報告書、表審批時間縮短至5個工作日,全市環評文件審批時限比國家規定時限縮短了92%。編制《清遠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優化8條建設項目環評管理措施,試行環評豁免、告知承諾制、精簡環評編制內容等改革措施,按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今年3月3日起,對畜牧養殖業等17個大類44個小類行業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對農副食品加工業等10個行業30類項目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4月15日起,將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范圍擴大至30個行業61類項目。對實施告知承諾制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部門收到建設單位按要求提交的申請材料后,不開展評估、審查,直接出具環評批復;對豁免環評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不用開展環評、無須審批,直接納入排污許可管理。2021年全市完成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34份、報告表268份,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的建設項目17宗,新增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1009份。累計對1195家排污單位核發排污許可證,登記排污單位17102家,全市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單位達151家。3、大力推行清單制度。推進落實《清遠市生態環境局權責清單》、《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行政檢查清單》、《清遠市生態環境局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規定(試行)》、《清遠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清單(試行)》、《清遠市生態環境領域信訪問題法定途徑清單》等清單制度。印發《清遠市直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各有關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三)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一是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為做好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了《清遠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清遠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的編制、征求意見、修訂、提請審定和印發等工作。二是強化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要求,制定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規范性文件辦文程序》,2021年對《清遠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清遠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清遠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清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4份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按規范性文件要求管理、印發。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決策、合法性審核機制,制定了《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行政決策制度》、《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核程序》等多項行政決策制度,規范環境行政決策程序,重大行政決策實行集體研究決定,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2021年,共完成4個規范性文件、17宗行政處罰案件實施法制審核,對合作協議/合同等也請法律顧問審核,確保合法合規。
(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根據省的指導目錄,我市正在制定《清遠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1年版)》,已完成征求意見并報市政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格按要求將行政執法中查處的污染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及時錄入“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報檢察機關備案,實行部門信息共享。2021年會同公安機關共計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0余次,依法查辦了英德市沙口鎮某鋁灰加工廠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清城區龍塘鎮民平村委會無名廢舊電池加工廠污染環境等環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實施《清遠市生態環境局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規定(試行)》,推進落實執法“三項制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2021年雙隨機一共檢查979家次(其中重點企業136家,重點監管企業2家,一般企業550家,建設項目291家),檢查結果已按規定在其所屬于網站對“雙隨機”執法情況進行信息公開。2021年,全市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2640人次,檢查企業8782家次,責令改正企業620家,下達處罰決定數212宗,共處罰款5076萬元,行政拘留案件8宗,移送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2宗,有力打擊了轄區內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六)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局領導班子堅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重大政治任務,聽取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線。自覺接受監督,落實年度報告制度,今年6月,我局向市政府報告了關于落實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意見的報告;12月,向省生態環境廳、市政府報告了清遠市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情況報告。及時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2021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議9件,市政協提案39件,目前已100%辦理。嚴格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落實政務信息公開責任人。主動公開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環境質量等生態環境動態信息,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等按規定公開。2021年主動公開政務信息1590條,全年受理依申請公開20宗,辦結20宗。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探索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印發實施《清遠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參與,依法懲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群眾環境權益,切實改善環境質量;認真管理好12369環保微信舉報云平臺、12345政府服務熱線等,不斷完善受理機制,強化抽查工作,打造網上造訪、電子郵件及投訴熱線等渠道,及時處理信訪案件,及時回復群眾關注的問題。成立市生態環境領域信訪矛盾化解攻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2021年,全市共受理環境信訪及投訴舉報案件5675件,信訪處理率為100%。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和復議等工作,2021 年共出庭應訴9宗行政訴訟案,辦理10宗行政復議,組織行政處罰聽證5次。
(八)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領導干部帶頭學習法治思維和法律法規,扎實開展普法宣傳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印發了2021年普法教育工作計劃,每月開展一期內部普法教育,張貼《民法典》、國家安全、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等宣傳海報,開展企業普法教育,購買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派發各企業進行普法宣傳,6·5世界環境日,在濱江公園曲藝廣場向市民進行普法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廣東省網絡學法平臺學習,所有需培訓人員100%完成;組織本系統62人次參加15期市司法局舉辦的行政執法證考試。
(九)加強依法行政組織保障和機制落實。加強依法行政的考評和督促檢查,完成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評,考評等次為良好,上報完成法治政府建設整改、督察相關工作。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依法行政等各項工作的通知,對全市8個直屬分局2020年以來的規范化行政執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及縣(市、區)監測站的總體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檢查。
二、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行政執法檢查、監督等能力基礎薄弱。執法隊伍編制和人員不足問題較為突出,專業人才儲備缺乏,執法裝備相對落后(特別是各派出分局),針對行業特征、區域特點的精細化執法方式方法還比較匱乏,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比較低,發現問題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等,嚴重制約著依法行政履職盡責。今后需要充實一線執法隊伍,合理調配人員,繼續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爭取財政投入和能力建設專項資金,更新執法裝備。
(二)行政執法信息公開、文書規范還需加強。結合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評結果,部分行政執法案件存在信息公開不及時、文書制作不規范等現象。對上述問題進行了立行立改、舉一反三進行自查整改,強化行政執法日常工作的規范化,對需要公開的事項及時公開不遺漏,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程序和文書制作;不斷提高案件全過程的辦理質量。
三、2022年工作計劃
(一)繼續學習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的豐富內涵和精神實質,深入學習研究、全面系統準確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并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二)繼續抓好法治建設各項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述職報告制度。完善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對行政執法隊伍的統籌規劃及培訓,繼續推進憲法法律宣傳貫徹工作,落實好“誰執法 誰普法”工作,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三)做好局相關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法治廣東建設、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等年度工作要點,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的布置、落實、整改、上報等工作。根據局職能及實際情況,做好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做好生態環境政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做好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等工作;監督檢查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完善依法行政的相關制度建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