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水利樞紐建設管理處:
你處提交《清遠市重點堤圍(清東圍支堤、清西圍及黃洞圍)水毀修復及除險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請及相關材料收悉。我局委托廣東河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請材料進行了技術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見附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廣東省水土保持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水土保持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我局作出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如下:
一、同意該水土保持方案
該工程位于清遠市清城區洲心街道、橫荷街道、飛來峽鎮,清新區山塘鎮。建設內容包含清東圍支堤(16.08km)、清西圍二線船閘上游迎水側堤腳(344.55m)及黃洞圍(3.6km)水毀修復及除險加固,通過修建地下連續墻截滲、防浪墻、漿砌石等工程措施,提升堤圍的防洪能力。本工程工程建設總占地面積19.72公頃,其中永久占地18.42公頃,臨時占地1.3公頃。工程土石方挖填總量共計20.20萬立方,其中土石方開挖12.87萬立方,土石方回填7.33萬立方,借方2.42萬立方,棄方7.96萬立方。總投資為16369.81萬元,其中土建投資11966.77萬元。項目于2024年8月開工,預計于2025年3月完工,總工期約8個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19.72公頃。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南方紅壤區一級標準。
(三)同意設計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護率98%,,表土保護率92%,林草植被恢復率98%,林草覆蓋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及分區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設期間應注重做好場地內臨時排水溝清淤及雨季臨時苫蓋等措施,盡快落實綠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三、核定的水土保持補償費
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補償費為11.83萬元(按0.6元每平方米標準,應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面積17.92公頃)。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項目法人單位是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你單位應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的要求,加強對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將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部門及各參建單位。招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水土流失防治的職責,督促落實好防治措施。組織開展水土保持宣傳和知識培訓,提高施工單位和人員的水土保持意識。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將水土保持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確水土保持目標、任務與要求,落實責任跟蹤與獎懲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檢查落實。
(三)強化施工期預防保護措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時序安排上應充分體現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格控制好各階段的施工用地范圍,減少植被破壞和土地擾動面積,縮短地表的裸露時間。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恢復綠地植被。
(四)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明確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單項工程的劃分,確保水土保持工程質量,根據建設進度及時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單元工程的驗收工作。
(五)水土保持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需變更的,應按相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六)項目主體工程竣工驗收時,應依照有關法規的規定及時辦理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手續。
(七)落實定期報告制度。建設期間的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清城區水利局和清新區水利局報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情況。
(八)本許可文件自批準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許可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你單位應在許可文件有效期屆滿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請重新審核。項目在許可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重新審核的,或雖提出重新審核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許可文件自動失效。
(九)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清遠市水利局將對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你單位應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附件:關于報送清遠市重點堤圍(清東圍支堤、清西圍及黃洞圍)水毀修復及除險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報批稿)技術審查意見的函
清遠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