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五元坑水電站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月1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陽山五元坑二級水電站取水許可申請有關材料。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決定準予取水許可。具體審批意見如下:
一、同意五元坑二級水電站在陽山縣秤架鄉坑仔水采用引水方式取地表水,用于4×2000kW=8000kW的機組水力發電用水。多年平均取水量2985萬立方米,年最大發電取水量3872.77萬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28.34萬立方米(相應取水流量3.28立方米每秒),項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國家及我省用水定額指標要求。
二、你公司應按照我局審定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要求,強化水資源保護,建立完善取用水檔案管理制度,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電站取水應服從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保障下游農業灌溉用水和河道生態用水需求。依法接受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三、取水許可證自核發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四、項目取水應依法繳納水資源費。
清遠市水利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