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場所)安全風險管控的通知》(粵建質函〔2020〕214號)文件精神,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工作,保障供水安全生產工作,2020年6月3日,清遠市水利局派出工作組對清遠市區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場所(供水廠)進行了檢查。
工作組檢查了江南水廠、清新區太和第二水廠,對各水廠危險化學品儲存區、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則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證明、危險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檢查登記表等進行檢查。要求供水企業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等環節安全管控工作;要求供水企業強化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工作臺賬,建立事故隱患和整改責任清單;要求供水企業加強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做好臺賬管理,落實隱患閉環管理,強化全過程管控;要求供水企業切實做好供水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