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供排水處理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現將清遠市供排水處理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筆試成績予以公布,并開展資格復審工作。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對象
根據《清遠市供排水處理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清遠市供排水處理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4年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地點:清遠市水利局六樓605會議室(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鹿鳴路八號之9)
三、資格審核需遞交材料
(一)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三)與報名崗位資格條件相符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可在學信網查詢下載);
(五)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限港澳學習、國外留學的考生提供);
(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在網上報名時選擇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需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七)與報名崗位資格條件相符的職稱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等其他證明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八)工作經歷相關的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流水記錄。
四、有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復審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規定及《清遠市供排水處理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進行。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因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或因自愿放棄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從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四)請入圍資格復審人員保持通訊暢通,收到關于本次招聘的信息務必及時回復。未能進入資格復審但名次靠前的應聘人員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便需遞補時及時聯系,如聯系不上視為本人放棄遞補資格。
(五)面試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763—3696016
附件:清遠市供排水處理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清遠市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