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水單位:
為嚴格規范水資源管理,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廣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廣東省節約用水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綜合考慮清遠市用水總量控制目標、用水定額及各取水戶2023年取水計劃等因素,核定了2023年度取水計劃,現下發給你們。取水戶需調整年度取水計劃量的,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計劃調整申請,并提交計劃取水總量增減原因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
除水力發電外,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的將按相關規定累進加收水資源費,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請各取水戶切實加強用水管理,采取相應節水措施,嚴格執行取水計劃。
附件:市級審批取水戶2023年度取水計劃表
清遠市水利局
2023年1月28日
(聯系人:劉良營 ;聯系電話:3364129)
附件:市級審批取水戶2023年度取水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