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水利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你中心報送的《關于申請審批陽山縣廟公坑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水利工程初步設計審批有關要求,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中心上報的初步設計報告,現批復如下:
一、廟公坑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工程位于清遠陽山縣,涉及廟公坑下雷村段(小流域代碼 HB200000820441823,面積 49.78km2)和廟公坑河下游段(小流域代碼HB200000010441823,面積37.32km2)共兩個小流域,面積為 87.10km2,廟公坑作為流域內耕作田地重要水源地,現狀河床淤積嚴重,因河道急彎多,河岸沖刷嚴重,堤腳掏空、堤岸崩塌,造成河道兩岸農田損毀;河道兩岸大部分為居民聚集點,岸邊雜樹雜草叢生,河道河貌較差,岸線雜亂無序。為保護水土資源,改善人居環境,廟公坑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同意建設該工程。
二、基本同意工程主要任務是以水土流失防治、水資源保護、生態維護提升及水環境改善為重點,兼顧人居環境改善等多元任務,系統治理,以問題為導向,以綠色生態為前提,因地制宜地將河道綜合整治措施、生態保護修復措施、水環境提升改善措施、人居環境改善措施等多元措施有機融合。
基本同意工程完成水土治理面積1817.93hm2。
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封禁治理面積1809hm2,河道清淤2005m,生態護岸3816m,生態透水壩2座,生態截水溝692m,綠道5段共1888m,復耕水田面積0.98hm2,文化宣傳欄1個等。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等別為IV等,工程規模為小(1)型,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次要建筑為級別為5級。
四、同意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工期為9個月。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為1478萬元。資金來源:上級財政補助和申請專項債券資金外,其余建設資金由地方自籌解決。
六、請督促設計單位對工程設計方案進一步復核和優化設計方案。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門的相關規定,落實好項目建設的有關環保(環評)手續;根據工程實際按照自然資源部門的有關要求落實好國土(用地)相關手續,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強對古樹名木和大樹的保護。
七、請有關單位嚴格執行基建程序和有關制度,落實工程自籌資金,工程建設要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專款專用、專賬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監督體系和安全管理監督體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長制的要求落實工程的管理機構,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人員、管護經費和措施,做好工程劃界和落實長效管護機制,確保項目發揮效益。要將檔案工作納入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中,確保水利工程檔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陽山縣水利局初審意見。
清遠市水利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