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港飛來峽港務有限公司:
來函《關于申請審批清遠港清遠港區飛來峽作業區公用碼頭一期工程清淤疏浚活動的函》及其相關資料收悉。根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清淤疏浚管理的通知》和行政審批有關要求,我局組織專家組對該方案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了審查意見。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司上報的方案和專家組出具的技術審查意見(見附件),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清遠市港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紀要〔2022〕1號(2022年4月21日)《關于推進清遠市貨運碼頭項目規劃建設工作會議》中強調,港口貨運碼頭建設是清遠市北江經濟帶建設的重要工作支撐,為加快開展清遠市新港航體系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和港區前期建設,滿足擬建碼頭安全通航需求,本工程進行清淤活動是必要的。
二、清淤方案應按照以下要求施工(作業)
清淤范圍為碼頭前沿停泊水域,疏浚區域長度368米,寬 4.3至20米,疏浚面積 6042 平方米,平均疏浚深度約為0.9 米,設計疏浚量0.45萬立方米,四周按1:3放坡,疏浚超深0.5 米,超寬4.0米,超深超寬量0.27萬立方米;接岸結構開挖為碼頭 平臺就現狀地形進行平整,開挖線最大坡比為1:2,開挖至20.2米高程,回填石料置換原土層,削坡量約7.67萬立方米,疏浚總工程量約8.12萬立方米。清淤范圍及位置控制坐標見表1。
表1 擬建工程清淤區主要控制點坐標表
注:國家2000大地坐標系。
三、清淤主要作業方式和施工期限。清淤作業采用一艘開挖船(粵中山工 4012)和兩艘運輸及備用船(粵清遠貨 5681、粵韶關貨 2326 )作業,運輸船將清淤物運至指定的區域堆放。岸坡開挖工程計劃2023年5月1日至9月21日,計劃工期工期143天;疏浚計劃于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工期4天,項目總工期為147天。施工日期發生變化時,你司需將新的清淤疏浚施工日期提前報送我局。
四、清淤疏浚物處置。同意方案中疏浚物成分可利用清淤物為中粗砂,不可利用清淤物為粉質黏土與風化巖。同意清淤方案中產生的可利用清淤疏浚物(河砂)運至山塘砂場和正江碼頭2處堆場堆放,交由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處理;同意清淤方案中產生的不可利用物運往飛來峽石梨村委會火碳崗,交由飛來峽鎮政府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公開拍賣處理。
五、清淤疏浚活動現場管理。請你司要求落實清淤疏浚項目施工方案管理及安全責任主體,疏浚前應按照有關規定在作業區兩岸樹立公告牌,對疏浚作業的主要內容進行公告(包括批準單位、建設單位、疏浚日期、作業時間、疏浚單位、疏浚量、作業工具和數量、投訴電話等),并要按照省有關規定參照河道采砂采區現場管理的規定執行。
六、監督檢查。清淤疏浚項目開工后,你司要嚴格按照經批準的建設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實相關措施,主動接受我局、清城區水利局和清新區水利局的監督檢查。
附件:清遠港清遠港區飛來峽作業區公用碼頭一期工程清淤疏浚活動方案專家技術評審意見.pdf
清遠市水利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