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北江航道事務中心:
來文《廣東省北江航道事務中心關于報送<廣東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統工程北江英德河段碼頭岸坡加固修復工程>建設方案的函》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水利廳準予水行政許可決定書》(粵水許決字〔2021〕25號)和《廣東省主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涉及堤防岸坡影響防治與補救工程設計報告編制大綱(試行)》等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技術咨詢(廣州)有限公司對該設計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了審查意見。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中心上報的設計報告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技術咨詢(廣州)有限公中心的技術審查意見(見附件),現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廣東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統工程北江英德河段碼頭防治與補救工程設計報告。
同意按北江特大橋防洪評價批復中岸坡防護范圍進行建設,防護范圍為擬建碼頭上下游各50米。防護措施為沿河灘地迎水坡腳拋石,拋石護腳頂高程高出常水位約0.5米,頂寬2.0米,拋石坡比1:1.5。碼頭上下游銜接范圍內采用空心六角塊構件生態護坡,護坡坡比1:4~1:8,護坡底高程25.3米,頂高程27.8米。六角塊混凝土構件150厚,底層為營養型無紡布,六角塊混凝土構件中間填筑生態混凝土,再種植草皮,岸頂外緣設置C25混凝土壓頂,尺寸為400×600毫米。
二、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完善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應急預案,保證汛期防汛搶險安全。應及時清除施工遺留的雜物、垃圾,工程在施工期和運行期,所有設施、設備不得擺放在工程管理范圍內,不得影響工程安全和防洪搶險,保證防汛通道暢通。
該工程防治與補救措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同期完成,相關費用由你中心承擔。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遠市水利局和英德市水利局參加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啟用,竣工資料報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
三、按照有關工作要求,你中心應當定期向省水利廳、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遠市水利局和英德市水利局通報工程建設的實施情況,接受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其他同意技術審查意見。
附件:關于報送廣東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統工程—北江英德河段碼頭岸坡影響防治與補救工程設計報告技術評審意見的函.pdf
清遠市水利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