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新區水利水電建設管理中心:
你中心報來《關于申請審批清新區浸潭鎮石龜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請示》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我省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水利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水規計函〔2021〕462號)、《廣東省水利廳關于抓緊開展2021年度病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水庫除險加固初步設計審批有關要求,我局委托陜西省水工程勘察規劃研究院對該工程初步設計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了審查意見。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中心上報的初步設計報告和陜西省水工程勘察規劃研究院的技術審查意見(詳見附件),現批復如下:
一、石龜坑水庫位于清新區浸潭鎮境內,壩址以上集雨面積為4.21km2,總庫容80.16萬m3,是一宗以灌溉為主兼顧防洪的小型水庫。工程于1955年建成投入使用,2009年進行了除險加固,2021年6月安全鑒定并經核查確定為三類壩,大壩、溢洪道、輸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為消除工程安全隱患,發揮水庫效益,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已將該工程列入廣東省《2021年度規劃外及新增病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實施項目清單》進行除險加固,項目建設是必要的。同意建設該工程。
二、石龜坑水庫為小(2)型水庫,工程等別為V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級別為5級,次要及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
水庫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洪水標準采用2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沖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10年一遇。
三、同意水庫正常蓄水位為87.19m,設計洪水位88.45m,校核洪水位88.82m,相應庫容為80.16萬m3。
四、基本同意水庫除險加固主要建設內容為:維持壩頂高程89.50m、壩頂寬4.5m不變,壩頂路面進行砼硬化處理,修建鋼筋砼防浪墻和排水溝;對迎水坡原砼預制塊進行開槽勾縫填漿及局部變形修整,維持現狀坡比1:1.95不變;背水坡整修貼坡排水體,維持現狀坡比1:3.16不變,大壩兩側壩肩新建砼排水溝,新建 C20 砼步級,新建 1.5m 寬砼馬道;溢洪道進行拆除重建,新建跨溢洪道交通橋;對輸水涵管出口處修復,對廢棄的虹吸管采用盲板(鋼板)封堵處理,啟閉機、鑄鐵閘門和啟閉機螺桿除銹刷漆;管理房周邊砼硬化處理;新建防汛道路715m,采用200mm厚C30路面,路寬4米,靠山側建C20砼排水溝;增設防汛砂石料儲備池及砂石料;完善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增設水庫永久界樁及各類標識牌;大壩白蟻防治等。
五、同意主要項目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工期為7個月。
六、經審核,工程概算為406.02萬元。資金來源:除中央和省按有關政策給予補助外,其余建設資金由地方自籌解決。
七、請督促設計單位按技術審查意見及有關文件要求對工程設計方案進一步復核和優化。
八、工程建設要嚴格執行基建程序和有關制度,落實工程自籌資金,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專款專用、專賬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監督體系和安全管理監督體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九、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長制和《廣東省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引》要求,明確管護單位,落實管護人員、管護經費和措施,落實管護責任,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確保項目發揮效益。要將檔案工作納入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中,確保水利工程檔案完好。
十、其他同意技術審查意見及清新區水利局的初審意見。
附件:清水審批〔2021〕62號附件:關于報送《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石龜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技術審查意見的函.pdf
清遠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