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新區(qū)水利水電建設管理中心:
你中心報來《關于申請審批清遠市清新區(qū)石潭鎮(zhèn)坑尾山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請示》及有關材料收悉。按照《廣東省水利廳關于抓緊開展2021年度病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水庫除險加固初步設計審批有關要求,我局委托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對該工程初步設計報告進行了技術審查并提出了審查意見。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你中心上報的初步設計報告和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的技術審查意見(詳見附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坑尾山水庫位于清新區(qū)石潭鎮(zhèn)境內(nèi),壩址以上集雨面積為2.48km2,總庫容16.55萬m3,是一宗以灌溉為主兼顧防洪的小型水庫。工程于1974年開工興建,1975年建成投產(chǎn),2004年進行了除險加固,2020年10月安全鑒定并經(jīng)核查確定為三類壩,大壩、溢洪道、輸水涵管等主要建筑物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為消除工程安全隱患,發(fā)揮水庫效益,促進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已將該工程列入廣東省《2021年度規(guī)劃外及新增病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實施方案》項目進行除險加固,項目建設是必要的。同意建設該工程。
二、坑尾山水庫為小(2)型水庫,工程等別為V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級別為5級,次要及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
水庫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洪水標準采用2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沖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10年一遇。
三、同意水庫正常蓄水位為174.45m,設計洪水位175.19m,校核洪水位175.41m,相應庫容為16.55萬m3。
四、基本同意水庫除險加固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對大壩壩體進行充填灌漿加固,沿壩軸線布置雙排孔;修復上游局部C20混凝土預制塊護坡;對右壩肩段上游壩坡新建C20混凝土面板護坡;維修加固溢洪道兩岸局部擋墻及底板,拆除重建消能工,新建尾水渠;拆除重建輸水涵出口段排水渠;對管理房背后強風化山體進行削坡處理;新建防汛道路長200m;增設防汛砂石料儲備池及砂石料;建立水庫大壩安全監(jiān)測設施、水情監(jiān)測系統(tǒng)、增設標識標牌;大壩白蟻防治等。
五、同意主要項目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工期為7個月。
六、經(jīng)審核,工程概算為559.21萬元。資金來源:除中央和省按有關政策給予補助外,其余建設資金由地方自籌解決。
七、請督促設計單位按技術審查意見及有關文件要求對工程設計方案進一步復核和優(yōu)化。
八、工程建設要嚴格執(zhí)行基建程序和有關制度,落實工程自籌資金,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專款專用、專賬管理,規(guī)范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質(zhì)量管理監(jiān)督體系和安全管理監(jiān)督體系,確保工程質(zhì)量、安全和進度。
九、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長制和《廣東省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引》要求,明確管護單位,落實管護人員、管護經(jīng)費和措施,落實管護責任,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確保項目發(fā)揮效益。要將檔案工作納入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中,確保水利工程檔案完好。
十、其他同意技術審查意見及清新區(qū)水利局的初審意見。
附件:關于報送清遠市清新區(qū)石潭鎮(zhèn)坑尾山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技術審查意見的函.pdf
清遠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