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鄉居保與新農保、城居保的關系是什么?
答: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市2009年和2011年先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圏c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圏c。2014年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出臺了《清遠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在全市范圍內統一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保”)。
2.什么人能參加城鄉居保?
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本市戶籍,不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保。
3.參加城鄉居保需要繳費嗎?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清遠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規定了繳費標準為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按年繳費。
4.參加城鄉居保政府給補貼嗎?
答:一是參保繳費補貼,對選擇低檔次(120-360元)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480-3600元)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二是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人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三是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保待遇條件的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5.城鄉居保待遇由哪些構成?
答:城鄉居保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2019年基礎養老金標準為170元/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利息。
6.對城鄉居保長期繳費人員,加發基礎養老金有何規定?
答:參保人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3元基礎養老金。
7.參保人員達到什么條件能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答:參保人(男、女)均年滿60周歲,并達到規定繳費年限后可申請領取城鄉居保待遇。
8.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資金怎么處理?
答:參保人死亡的,除退還個人賬戶余額外,并可按規定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800元。
9.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城鎮職工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答: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將養老保險關系歸集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城鄉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10.參保人員領取兩種養老保險待遇該如何處理?
答: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保待遇。參保人員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保待遇的,按規定保留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終止并解除城鄉居保關系。同時,將扣除全部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給參保人員,參保人員已領取的由國家和地方政府計發的城鄉居保養老金應予以退還。
11.什么情況下應終止參加城鄉居保人員的城鄉居保關系并進行注銷登記?
答:城鄉居保參保人員出現死亡、出國(境)定居、保險關系轉出或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險保障待遇的,應終止其城鄉居保關系,并進行注銷登記。
清遠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參考表
單位:元
注:2019年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