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定的辦法的解讀
一、參保人同時符合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條件和繳費年限條件時,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年齡條件
1.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所在地級以上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未曾以職工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需年滿55周歲。
(二)繳費年限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
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應每年按照規定參加年度資格認證。上下年度二次認證時間間隔不能超過12個月。
三、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在年度資格認證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從次月起暫時喪失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停發或暫時停發基本養老金:
(一)未通過年度資格認證的;
(二)下落不明超過6個月,其親屬或利害關系人申報失蹤或戶口登記機關暫時注銷其戶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的;
(四)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對于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監外執行、假釋的人員,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標準繼續發放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