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2016年1月13日,省政府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粵府〔2015〕129號);2016年11月15日,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16〕12號),明確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等基本規程。
一、基本原則
問: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堅持權責分明、數據共享、高效便捷、安全規范的原則,確保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時足額征繳,維護參保單位和個人的權益。
問: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實行怎么樣的征收模式?
答: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實行“單位申報、社保核定、地稅征收”的模式。
問:《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暫行辦法》是否全省適用?
答:該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收工作。由于深圳市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辦法明確深圳市可自行制定本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辦法。
二、參保登記
問:哪些單位和人員納入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范圍?
答: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行政類和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納入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范圍。
問:機關事業單位在哪里辦理參保登記等基本養老保險業務?
答: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
中央駐穗二級預算和省屬駐穗、省垂直管理一級預算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中央駐粵和省屬其他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由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
問: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范圍的單位,如何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答:符合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保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為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參保、變更或者注銷等登記手續。
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參保登記信息為單位辦理繳費登記。
問: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范圍的單位,原已辦理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的,是否還需要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參保登記手續?
答:仍需要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參保登記手續。
三、繳費核定
問:基本養老保險費如何繳交?
答: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月繳費。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
問:繳費工資基數如何確定?繳費比例是多少?
答: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參保單位新增工作人員的月繳費工資基數按照本人起薪當月的月工資核定。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單位繳費比例為20%,計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繳費比例為8%,計入個人賬戶。
問:繳費工資基數是否有上下限?
答:繳費工資基數有上下限。個人工資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問: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有哪些流程?
答:主要分為三個步驟:
第一步:單位申報。參保單位在辦理參保登記時,一并申報工作人員繳費工資。
第二步:社保核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申報,按照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規定,核定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繳費工資基數。
第三步:地稅征收。地方稅務機關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應征額進行征收,按規定及時將已征收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額劃入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入戶。
問: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是否需要每月申報?
答: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按年度申報,在一個繳費年度內,參保單位初次申報后,其余月份只需申報人員增減、繳費工資基數變更等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參保單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下一年度繳費工資。
四、繳費和待遇的關系
問:繳費與待遇有什么關系?
答:首先,繳費是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必要條件之一。參保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退休;二是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其次,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掛鉤,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五、監督管理
問:發生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欠費如何處理?
答: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未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金額按時足額繳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地方稅務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實施監督檢查。
問:如何辦理錯收的退(補)手續?
答:多收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具體退款事宜;少收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辦理具體補收事宜。
問: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如何管理?
答: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
(來源: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