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的有關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印發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過渡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8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提高單位繳費比例?
實行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客觀要求。為解決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增強制度公平性和可持續性,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我國從2022年1月開始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根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的有關規定,單位繳費比例全國統一為16%。目前尚未按有關比例執行的地區,原則上從2022年1月1日起按全國統一繳費比例執行。
我省單位繳費比例長期處于較低水平。相對較低的單位繳費比例為我省企業提供了一個較好的經營環境,大量企業輕裝上陣,積累了較強的發展后勁。2017年,我省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規定全省各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至14%,其中高于14%的調整至14%;低于14%的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過渡至14%。2021年,我省單位繳費比例已統一為14%。但這一比例與國家統一規定的16%仍存在兩個百分點的差距。因此我省需將單位繳費比例提高至國家統一標準,即需將單位繳費比例由14%提高至16%。
二、我省如何提高單位繳費比例?
為落實國家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至16%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考慮到我省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若由14%一步到位提高至16%企業將面臨較大壓力,有關單位積極向國家相關部門反映我省企業面臨的困難,進行了多次溝通和協調。國家對廣東等省份費率過渡遇到的困難十分關心,經研究同意廣東等省份單位繳費比例逐步過渡到16%。根據國家批復的單位繳費比例過渡方案,我省將采取逐步過渡的方式,用兩年時間將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14%過渡至16%。
三、《通知》對我省單位繳費比例過渡作出了哪些具體規定?
2022年1月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調整至15%;2023年1月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調整至16%。
四、我省如何減小單位繳費比例提高帶來的影響?
我省歷來十分重視企業減負工作。2021年初,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發改、財政、稅務等6部門印發《廣東省減輕企業負擔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從社會保險、就業培訓、工資保障、水電稅收等方面,提出16條政策措施,在營造相對寬松企業經營環境、切實減輕我省企業負擔、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年各項政策措施共為全省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減負約752億元。接下來,我們將繼續做好減稅降費、穩崗促就業等相關工作,進一步加大對我省企業的幫扶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盡可能為企業減輕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