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清城區直屬分局2016年決算情況說明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6年度市級部門決算的通知》(清財辦【2017】16號),我單位在清遠市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之財政信息公開本單位的部門決算信息,現將公開信息補充說明如下: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依法為應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檢查監督應參保單位的參保、繳費情況;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以及參保檔案的歸建管理工作。
(三)依法審核和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四)承擔清城區、經濟開發區各類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進行費用結算,參與有關醫療保險的監督管理;承擔清城區、經濟開發區各類單位離退休人員、二等乙級以上革命殘廢軍人的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承擔清城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管理工作;經辦清城區、經濟開發區各類單位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業務。
(五)承擔清城區、經濟開發區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采集、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管理參保單位和個人的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賬戶的信息資料。
(六)在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下,匯總編制清城區、經濟開發區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
(七)執行社會保險的稽核工作和內部控制的管理工作。
(八)擬定清城區、經濟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
(九) 承擔清城區、經濟開發區的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工作。
(十) 按照上級統一規定,負責內部工作人員任職資格、上崗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范與內部自律工作。
(十一) 擬定社會保險宣傳具體計劃,開展社會保險宣傳工作。
(十二)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
(十三)承擔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經辦工作。
(十四) 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清城區直屬分局單位機構數1個,獨立編制機構數1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個,局內設九個股室:保險關系股、醫療保險股、待遇核發股、計劃財務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股、稽查股、機關養老股、職業年金股、辦公室。
三、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1、年度收支情況: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計9619196.34元,比上年增加1623591.58元,其中:財政撥款9619370.19元。2016年度支出合計9607060.27元,比上年增加1733223.28元,其中:基本支出7615386.14元,項目支出1991674.13元。由于2016年新增人員工資支出及辦公設備更新等原因。因此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和支出增加。
2、財政撥款支出情況: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為9607060.27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元(年度預算為0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607060.27元(年度預算為10848501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如下:2016年基本支出7615386.14元,其中:人員經費6861731元,公用經費753655.14元。2016年項目支出1991674.13元,主要用于個人權益記錄單制作及郵寄費、勞務費和培訓等。
3、“三公”經費決算情況: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91869元,支出決算為73461.32元,決算數比上年度減少44996.57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數及決算數均為0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為65000元,決算數為46687.32元,比去年同期決算數減少44901.57元;公務接待預算為26869元,決算數為26869.00元,比去年同期決算數減少26774元(公務接待31批次,共計432人次)。
“三公”經費減少的原因之一是我局公務車本年購置0輛,本年保有量1輛,比上年減少3輛,2015年9月進行公車改革,縮減了公務用車運行費;二是我局通過加強制度管理,厲行節約,從而降低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我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615386.14元,比2015年增加1539127.96元,增加20%,主要是由于新增人員工資支出及辦公設備年久老化,需更新換代。我單位已嚴格按照年初預算及相關規定控制單位運行成本。
5、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我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76421.7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76421.7元。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我局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