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業保險參保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6號)要求,為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向上年度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上年度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大型企業返還20%,中小微企業返還40%)。為加快政策快速落地見效,經信息數據比對,我市符合領取穩崗返還政策的企業中,仍有12000多家企業尚未進行確認,導致無法發放穩崗返還資金。請各參保單位務必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進行確認,逾期未確認則不發放穩崗返還資金。
參保單位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確認,一是“線下”進行確認,下載《清遠市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企業信息確認函》(詳見附件),線下將《確認函》和營業執照(蓋章版)交到企業參保地所在的社保經辦機構。二是“線上”進行確認,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注冊個人賬號和單位賬號,實名認證后,進入“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報信息確認”選擇“單位辦理”,進行賬戶維護提交。
對因賬戶信息錯誤或不完整導致社保經辦機構無法成功發放補貼資金的企業,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往企業參保地所在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信息維護或完善業務,否則視同放棄享受。詳細情況可咨詢企業參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聯系電話見下表:
附件:清遠市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企業信息確認函.docx
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