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職工小何2024年3月12日在工作時受傷,導致左橈骨骨折,被送往當地人民醫院住院治療,住院費用5859元(其中工傷目錄外的費用208元)。單位于3月14日向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3月28日認定為工傷。那么,小何的醫療費用是否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報銷?就診時產生的醫療費該如何結算、報銷……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廣東省有關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康復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批準轉地級以上市以外門診治療、康復及住院治療、康復的,其在城市間往返一次的交通費用及在轉入地所需的市內交通、食宿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支付。
關于這些問題你是不是也有很多疑問?一起來看看吧!
一、請注意:產生的醫療費用≠實際報銷金額!
不可報銷的情形(費用):
(一)不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費用,以及檢查、治療、配置與工傷部位、職業病病情不相符的費用。
上述小何可以報銷金額為:5859-208=5651元。
(二)發生費用的對應收費收據、發票原件、門診病歷、醫學檢查檢驗報告、門診費用清單、出院小結或住院費用明細匯總表無法提供齊全的。
(三)工傷發生之日起,用人單位未在30天內(特殊情況除外)向工傷認定部門提出申請的,申請日期前產生的費用。
溫馨提示: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一定要及時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哦!
(四)不在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就診的費用(就近急救除外)。
(五)未辦理異地轉診轉院或異地居住(就醫)備案手續,工傷職工自行到市外的醫療機構治療所發生的費用。
(六)超過規定的醫療(康復)期,人社部門未作出工傷復發、原工傷部位繼續治療、存在醫療依賴等確認的。
(七)涉及第三人侵權的,第三人應賠付的費用
二、如何報銷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正常參保繳費并依法被認定為工傷后的醫療費用,可在就診的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辦理聯網結算;暫不能聯網結算的,由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先墊付,再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
另外,在參保地以外的醫療機構就醫也同樣可以聯網結算,先辦理轉診轉院或異地居住(就醫)備案手續,就可以在異地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直接聯網結算。
工傷保險,為勞動者提供安全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