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4年度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違法違規問題查處及整改情況
人社部門查處的社會保險基金違法違規問題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對清遠養和醫院等14家醫院 進行了查處。經調查,這14家醫院采取偽造病歷、檢驗報告和住院治療情況等方式,并存在檢查、治療不規范、虛開、多收醫療費等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 對清遠養和醫院等14家醫院進行處罰 。截至2014年底,上述14家醫院退回社會保險金額合計52.87萬元,罰款金額合計264.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