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實施省級統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4號)和《關于印發<清遠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清人社〔2016〕140號)規定,現對2023社保繳費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工傷保險浮動費率進行調整,調整結果詳見附件。
現公開公示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調整結果,為期30天,從公示之日算起。各單位如有異議,可來電咨詢。
附件:清遠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表(點擊下載)
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聯系人:王岳岳、陳妍,聯系電話:0763-337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