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清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根據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有關文件規定,國家于2020年8月明確2020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為6.04%。現對2020年度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確定前辦理退休的參加清遠企業養老保險人員重新核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辦理退休業務時間及離退休時間均屬于2020年1月至8月期間的參加清遠企業養老保險人員。
二、重核辦法
按照2020年度個人賬戶記賬利率6.04%,補充計算2020年度個人賬戶利息。
個人賬戶養老金=重核后個人賬戶存儲額÷計發月數。
三、發放時間
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我局首次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補發,補發額于2021年3月發放。
四、其他事項
已申報“養老待遇重核”業務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重核結果及補發額在“養老待遇重核”業務中一并體現。
清遠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