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于印發〈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的通知》以及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司法廳《廣東省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經與清遠市人民檢察院協商,清遠市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選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選名額
結合我市實際,經商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本次面向佛岡縣范圍補選清遠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2名,任期至2027年6月20日。
二、報名條件
(一)人民監督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滿23周歲;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體健康;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學歷。
(二)下列人員不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在職工作人員;
2.人民陪審員;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適宜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的人員;
4.已連續兩屆擔任人民監督員的人員。
(三)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存在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
因在選任、履職過程中違法違規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監督員資格的,不得再次擔任人民監督員。
三、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報名時間:
2024年9月3日至9月30日
報名網址:
https://guangdong.rmjdy.cn:8443/index.html#/jdybm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提供虛假報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任資格。
網絡報名完成提交后,需重新登錄填表頁面,通過右下角“打印資料”鏈接下載報名表格并雙面打印。將表格中應填而未填的內容手寫補充完整,簽名,蓋章,然后將報名表格一式兩份,連同個人證件照片(二代身份證的照片規格,與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的照片相同,背面注明姓名)一式兩份,以及身份證或者居住證(正反兩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建議在各復印件上注明“本件僅限用于人民監督員選任,其他用途無效。”),通過掛號信或特快專遞郵寄至清遠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803室),信封上注明“人民監督員報名材料”。紙質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1日。
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66號市司法局。
郵編:511515
聯系電話:0763-3367456
聯系人:鄭志偉
四、審核公示
(一)初審和考察。清遠市司法局和各縣區司法局對組織推薦人選和自薦人選進行初步審查,按照1:1.2的比例確定人民監督員候選人,并到候選人所在單位、社區實地走訪了解、聽取群眾代表和基層組織意見、組織進行面談等多種形式,對人民監督員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二)評議和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組織評議,確定人民監督員擬任人選。將人民監督員擬任人選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中發現有不符合人民監督員選任條件的,應當取消其擬任資格。
(三)公布。擬任人選經過公示無異議或者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司法局作出人民監督員選任決定,并向社會公布。
五、人民監督員的職責
根據最高檢《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對清遠市人民檢察院和各縣區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人民監督員履行職責的保障
人民監督員依法行使監督權受法律保護。人民檢察院應當保障人民監督員的知情權,為人民監督員履行職責提供必需的工作場所及其他必要條件。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提供相應的服務和保障,并協調人民監督員所在工作單位提供支持和便利。人民監督員因履行監督職責而支出的有關費用,由司法行政機關按相關規定予以適當補助。
七、人民監督員的管理
司法行政機關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培訓、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人民檢察院予以配合協助。人民監督員應當按照要求接受培訓、管理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人民監督員表彰獎勵、免除資格或者續任的重要依據。
本公告由清遠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清遠市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