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公告,現就參加2023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4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同等學歷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在清遠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現場審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審核時間及地點
受理時間:2024年7月17-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5-17:00
受理地點: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66號司法局大樓10樓1001室(咨詢電話:0763-3364607)
二、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證,并同時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臺灣居民需提交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者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3.根據審核需要提交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歷、學位查詢結果,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等補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或者掃描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頒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清遠市司法局官網和“清遠司法”微信公眾號。
清遠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