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餐飲、住宿和旅游服務經營者:
2023年“五一”節日即將來臨,旅游消費需求日益增加。為進一步規范相關服務行業價格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現就餐飲、住宿和旅游服務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經營者要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服務流程、服務規范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禁止價格欺詐行為。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識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交易;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四、禁止哄抬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大幅度上漲;不得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強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務,變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推動商品和服務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相關經營者要對照上述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不執行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并公開曝光。消費者若發現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