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清遠市天康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粵清食藥監械經營備20180181號)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不在備案的經營場所、庫房地址開展經營活動,且無法取得聯系,屬于“不能保證產品安全、有效”的情形,依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我局擬取消其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30個自然日。當事企業如有異議,請聯系所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并遞交書面情況說明,由區局核實相關情況后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期滿未到當地區局辦理相關手續的,市市場監管局將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并向社會公告。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