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清遠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農副產品市場、超市、餐飲服務和藥品醫療器械等市場的監管,迅速查辦一批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價格違法、違法廣告和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案件,有力維護了市場價格秩序。為引導廣大經營者依法規范經營,現選取1宗非法交易野生動物違法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案例:連州市胡偉成夜宵檔涉嫌經營使用野生蛇類制作食品案
2020年1月23日,連州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專項整治野生動物市場檢查行動,在依法對連州市胡偉成夜宵檔進行檢查時發現,其活禽存放區存有榕蛇6斤、水蛇1斤,經營場所擺放的菜牌上標示“蛇類(時價) 榕蛇 水蛇 花蛇”等內容,現場還有幾名顧客正在吃蛇。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規定。目前,連州市市場監管局已對該夜宵檔進行立案調查,并將現場發現的野生蛇移交當地林業部門處理。
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嚴禁交易野生動物、哄抬物價、發布違法廣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如您發現違法線索,請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舉報!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