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改革,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實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電子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市監特設發〔2022〕8 號)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啟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電子證書的通告》,經研究,我局決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本市范圍內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實行全流程無紙化網上申辦和電子證書。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流程無紙化網上申辦
申請人辦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新考證和復審業務,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直接訪問廣東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 在搜索框中輸入“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點擊“在線辦理”,選擇所屬的地區,經統一身份認證登錄按要求上傳電子版申報材料后,許可機關網上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許可條件的根據業務情形按法定審批流程進行線上辦理。
二、電子證書發放與查詢
申請事項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許可機關核準申請后同時簽發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電子證書和加蓋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子印章的相關許可文書。申請人可在業務申請頁面自行下載、打印電子證書或者通過“粵省事 APP”或微信“粵省事”小程序搜索“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申領、查詢。電子證書與原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書信息可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 進行核驗。
三、其他事項
(一)2024年10月1日起,在本市范圍內辦理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新考證和復審業務,全部頒發電子證書,如申請人申辦業務時勾選需要領取紙質證書的,可同時發放紙質證書。
(二)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有效期屆滿的1個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戶口或者居住證)所在地的發證機關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證書有效期逾期未申請復審的持證人員,需要繼續從事該項目作業活動的,應當重新申請取證。
(三)持有紙質證書的申請人復審換證時勾選需要領取紙質證書的,復審申請核準后需提交原紙質證書到許可機關打印新的復審內容;僅持有電子證書的申請人在復審換證時,應當提交企業蓋章的紙質聘用記錄和社保繳納記錄或銀行工資流水等作為復審換證的依據。
(四)符合在我市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新考證和復審要求的申請人,應當根據所申請業務類型,確保網上業務申辦提交的電子版申請材料齊全、合法、真實、有效,對申請材料及相關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申請人所提交的聘用記錄、用工關系、學歷證明和體檢報告等申辦資料不真實,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以欺騙方式取行政許可處理,撤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特此通告。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