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4年6月6日正式印發,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公平競爭審查的行政法規,旨在規范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
《條例》規定,起草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具體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和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的內容。
對清遠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出臺違反《條例》規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清遠市市場監管局舉報。舉報方式如下
一、熱線電話:0763-12315;
二、郵寄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13號清遠市市場監管局收,郵編511500。
舉報材料一般包括舉報人基本情況,有關政策措施起草單位、涉嫌違反《條例》的具體情形和理由,是否已就同一事實向其他機關舉報、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等內容。舉報人應當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鼓勵實名舉報。
市市場監管局將按照依法、公正、高效的原則,及時處理有關舉報材料,為各類經營者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良好環境。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