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我省自12月19日12時啟動防凍IV級應急響應。根據省、市關于全力做好當前低溫冰凍防御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切實降低雨雪冰凍災害性天氣對市場價格的影響,保障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清遠市正常穩定的價格秩序和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現對相關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類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自律,守法依規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類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標價內容要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有虛構原價、虛假折價、誤導性價格標示等價格欺詐行為。
三、各類經營者不得借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商品供應緊張之機,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物價,捏造、散布漲價謠言,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的監督檢查,嚴查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五、本提醒告誡書發出后,各類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積極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拒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各類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經營者存在上述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