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全面提升制造業質量品牌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任務分工及工作清單》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提升制造業質量品牌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市市場監管局 市發展改革局
市科技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商務局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市國資委 市金融工作局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
2023年11月30日
清遠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全面提升制造業質量品牌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任務分工及工作清單
序號 | 省政策措施 | 市細化落實具體工作舉措 | 省牽頭單位 | 市責任單位 |
一、支持制造業企業建設高水平質量基礎體系,打造具有全球引領力的產業發展平臺 | 1.建設國家級和省級質量標準實驗室。 | 1.開展國家和省建設質量標準實驗室政策的宣傳,及時將相關政策措施傳達到企業。 | 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加快建設制造業重大創新平臺。 | 1.支持戰略性產業集群布局建設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新型創新聯合體、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共性技術研發基地,建設國際稀散金屬研究院和高水平高性能金屬材料研究院。 |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3.提升檢驗檢測公共技術服務能力。 | 1.圍繞國家和省的重大戰略部署及產業發展需求,大力支持紡織服裝產品、消防產品等國家質檢中心建設。 |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
4.提供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及集成服務。 | 1.發揮質量技術人才優勢,建立以相關技術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技術人員為主的專家服務隊,有針對性的為企業解決質量難題。 |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
二、支持制造業企業提升質量品牌發展能力,全面培育世界一流企業群 | 5.支持制造業企業數字化轉型。 | 1.持續推進工業匹配度提升,推動 220 家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推動 80 家規上工業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
6.支持制造業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水平。 | 1.依托“制造業當家”質量技術服務平臺,推進“粵品通”全面應用,為企業提供線上線下技術幫扶。 |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
7.支持制造業企業參與廣東先進標準建設。 | 1.支持全市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構建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以及戰略性支柱產業、新興產業標準體系規劃與路線圖,承擔先進制造業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8.支持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 支持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和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力爭主導參與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有所突破,對主導制修定國際標準并取得成果的,給予一定的資金資助。 |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
9.促進企業計量能力提升。 | 1.健全激勵企業增加計量投入的普惠型政策,對企業購置的計量器具,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 | 省市場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10.支持企業打造卓越質量品牌。 | 1.支持企業參加廣東質量品牌博覽會系列活動,交流品牌建設經驗,宣傳品牌價值理念,講好企業質量品牌故事。 |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11.支持企業全面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 1.支持企業樹立卓越質量經營目標,加強全員、全要素、全過程、全數據質量管理,創新質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持續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
12.支持創建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 | 1.輔導和培育優勢產業爭創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圍繞產業鏈和產業基礎,推動產業質量品牌提升。 | 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13.大力培育和保護自主創新品牌。 | 1.支持“鏈主”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為代表的優質企業開展商標國際注冊和自主品牌國際化建設。 | 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三、支持制造業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 | 14.支持制造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 | 1.建立健全專利導航決策機制,推動國家級、省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面向制造業重點產業開展專利導航,形成一批導航成果。 |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15.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 | 1.加強展會、專業市場、電子商務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知識產權保護,維護創新主體合法權益。 | 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
四、支持降低制造業企業經營成本,打造投創業首選地 | 16.降低制造業企業交易制度性成本。 | 為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或在全球范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制造業企業的并購行為開辟綠色通道,輔導其依法合規申報,助力企業優化重組和轉型升級,降低企業交易制度性成本。 |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17.推動制造業存量企業開展技術改造。 | 1.引導工業企業開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力爭每年推動200家以上企業開展技術改造。 | 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
18.提供制造業質量增信支持。 | 1.推出質量融資增信項目,支持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各級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實施卓越績效管理。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19.加強對制造業企業融資支持。 | 1.推動制造業企業中長期貸款占比提升,引導金融機構對制造業企業和項目在信貸規模、貸款利率、產品優化、審批流程等方面給予差異化支持。 | 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五、支持優化營商和人才環境,建設國際一流的制造業發展環境高地 | 20.優化市場準入準營。 | 1.對企業高頻辦證事項實行一次申辦、并聯審批。 | 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1.加快市場主體轉型升級。 | 1.深入開展“專精特新萬企行”和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等,實施精準培育。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2.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 1.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基地建設,推動建立涉外商業秘密保護中心,建立健全制造業商業秘密保護體系。 | 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3.落實擴大制造業外商投資準入政策。 | 1.重點引導外商投資制造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生物醫藥與健康、新材料與精細化工等領域。 |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4.拓展信用信息應用。 | 1.擴大制造業信用信息應用場景,支持通過部門合作、“政銀合作”等形式,通過省數據資源“一網共享”平臺加強與稅務、銀行等部門和機構的數據共享,利用數字空間等信用主體授權方式,提供反映制造業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的信用信息產品。 |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5.支持企業開展國際質量交流合作。 | 1.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灣區標準制修訂,對符合《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灣區標準項目給予資助。 | 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6.推動骨干企業走出去。 | 1.支持骨干企業攜手上下游中小企業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延伸產業鏈條,豐富貿易渠道。 |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7.培育“廣東質量品牌大師”。 | 1.推動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全面推廣首席質量官制度、質量安全總監和首席品牌官制度。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8.建立職稱評審“快捷通道”。 | 在省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中取得重大基礎及應用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等標志性業績的科研人員,在“揭榜掛帥”項目中解決關鍵核心技術的科研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等限制,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 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9.營造制造業人才發展良好氛圍。 | 1.加大宣傳報道力度,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 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 市教育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注:本工作清單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時限或國家另有規定以外,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提升制造業質量品牌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市監〔2023〕74號 )有效期執行。 |